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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按照三項重點工作要求,認真做好當前執法規范化建設相關重點工作。各單位堅持邊梳理邊整改,認真查找產生問題的原因,對執法突出問題逐一加以解決,同時進一步完善執法制度規范,嚴防執法突出問題發生。
市公安局指揮中心針對一些單位110有責復打問題,認真研究,狠抓落實,每月組織人員采取模擬警情、現場錄像方式,對全局110接處警單位的接處警工作進行實地檢查,下發檢查情況通報,對未按規定時限出警的單位,按照績效考核標准扣分;每日安排專人對當天110復打警情逐一進行調查核實,直接與報警人、出警民警等相關人員取得聯系,詢問民警的出警情況,對確認負有責任的復打問題予以通報;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因110接處警工作不當或指揮過錯,造成群眾投訴、群眾利益受損的,納入責任追究范圍。
刑偵局針對查擺出的執法突出問題,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基層單位意見的基礎上,著手制定《刑事法律文書制作工作規范》和《嚴格適用強制措施工作規范》等,狠抓貫徹落實,杜絕執法問題的發生。 經偵總隊針對經偵系統受案、立案中的問題,著手准備在經偵信息網上建立經濟犯罪案件信息平臺,設置受理案件時限提醒功能,由法制部門對受理後在規定時限內未作出決定的進行監控,杜絕相關問題的發生;針對偵查或調查取證工作不及時、不到位、不規范等問題,采取支隊法制員、支隊長和總隊法制辦三級審核制度,強化對案件的審核把關,及時指出辦案中相關問題,並對出現執法問題的單位進行回訪,監督其落實整改;針對法律文書制作不規范的問題,在對全體法制員進行培訓的基礎上,將相關內容列入經偵系統全員培訓內容,就法律文書的制作進行詳細講解,加強對辦案民警進行執法思想教育,增強民警的工作責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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