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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2010年應屆畢業生遷戶不需交納養老保險,遷戶人員只需要在原籍開具戶籍證明和無犯罪證明,符合落戶條件就可在辦理落戶遷戶手續。日前,新疆烏魯木齊市公安局調整了今年3月出臺的《烏魯木齊市戶籍遷入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戶籍政策的調整規定,對已經就業並與就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應屆畢業生,由就業單位出具同意落戶證明,提供就業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以及個人相關證件就可辦理落戶手續。
同時,對落戶後的畢業生組織關系沒有接轉的也可以接轉到自治區團委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免費托管手續,免費托管時間從兩年放寬到三年。
此前,3月出臺的《烏魯木齊市戶籍遷入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應屆畢業生戶籍在外地的,申請將本人戶口遷入烏魯木齊市須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在烏魯木齊市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一年以上養老保險,方可辦理遷戶手續。
相關人士分析,隨著國家政策向新疆傾斜戰略的實施,作為新疆發展重點的烏魯木齊市在戶籍政策上做了調整,其實,就是為了留住人纔和引進人纔。(武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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