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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計生委:超生入戶罰款仍須交
天津北方網訊 今年11月1日起我國將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昨天有媒體報道稱『中國首次明確超生可入戶』。廣東省人口計生委有關負責人昨天接受南方日報記者獨家采訪時澄清說,其實我國一直沒有明文禁止超生人口登記入戶,但同時必須依法依規對其父母進行處罰,包括繳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
昨天有媒體報道,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翼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為了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使那些超生的群眾消除顧慮,公安部近日專門下發文件明確,對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時登記落戶。一些讀者紛紛來電諮詢:『這是否意味著超生的孩子可以不用交罰款就入戶口了?』
記者從有關部門確認,公安部近期確已出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方案》,將於2010年5月15日至9月30日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戶口整頓工作。方案要求,『對戶口待定人員,要依據相關規定經調查核實後給予落戶或恢復戶口,對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時登記落戶』,『在8月31日前,要力爭全面完成問題的整改,確需進一步調查的,也應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允許超生入戶,這其實不是新措施,10年前我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時就有類似規定。』廣東省人口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其實我國一直沒有明文禁止超生的孩子登記入戶,但要同時依照國務院和地方法規對其父母進行處罰,包括公職單位要給予開除處理,以及繳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
記者了解到,平時各地對於超生孩子一般實行『先交罰款後落戶』的做法,所謂『罰款』即『社會撫養費』,標准按照各地法規及生活水平從幾千元到數十萬元不等。其父母到公安部門辦理入戶時一般需要出示計生部門證明。對於家庭困難者,社會撫養費可以申請分期繳納。
該負責人強調,此次人口普查對超生人群的做法,絕不意味著計劃生育政策松動。 (來源: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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