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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11日電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卸任後所涉官司除了二審宣判的扁家弊案外,還有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的『二次金改』。在『二次金改』案扁涉案部分,臺北地院傳喚的證人詰問也即將入尾聲,最快中秋節前後就可能一審宣判,最慢年底前也會審結。
據了解,特偵組在『檢察總長』黃世銘上任後,一改對金控業者與扁之間適用法律的選擇,極有可能改用違背職務行收賄罪方向進行偵辦。
在扁被控貪污『外交』款案部分,特偵組當初起訴扁涉及侵佔『外交』零用金案,當時法界就預測,以特偵組的起訴證據,根本很難在法院被定罪。
至於在社會輿論下起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案,觀察到法院作證的金控業者證詞,全都一面倒認為是政治獻金,特偵組以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扁、珍,但法院審理進度,案情對陳水扁相當樂觀,除非審判長周佔春變更適用法條,改依圖利罪論處,但據了解,以周佔春的個性,可能性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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