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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比起來,澳大利亞的貧富差距不大。概括起來說,澳大利亞的收入分配制度主要由收入援助、最低工資和個人所得稅3項組成。
其中,收入援助和最低工資制度旨在『濟貧』──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個人所得稅則旨在『劫富』──在調節高收入群體收入水平的同時,也為龐大的收入援助開支籌資。
援助項目五花八門與其他典型市場經濟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有所不同,澳大利亞收入援助制度的基本目標在於消除貧困,縮小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而非均衡居民在不同年齡階段的收入水平。
收入援助的項目五花八門,各有各的政策意圖。
比如,有旨在為撫養子女的家庭提供幫助的所謂『家庭援助』,有為那些因父母全職工作或學習而將子女托付給第三方看護的家庭提供補助的所謂『子女看護津貼』,有向承擔看護殘疾人、兒童義務的人員提供的所謂『看護人員津貼』。
澳大利亞老年人還可以領取到所謂『老齡補貼』,失業者也能拿到『失業津貼』。如果有因生理殘疾或智力障礙而無法工作或每周工作時間少於30小時,這樣的居民可以領取到『殘疾人員補貼』等等。
目前,澳大利亞有近80%的家庭享受收入援助,而且收入援助注意向包括老人、殘疾人、失業者、單身父母、戰後老兵等特定群體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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