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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西峽6月18日電(記者趙秋實通訊員何洪浩)一服刑人員讓同捨在押人員脫光衣服罰跪並向其頭上澆涼水,2010年6月18日,河南省西峽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桂某犯破壞監管秩序罪,判處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數罪並罰後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
西峽縣法院一審查明:2010年1月至3月期間,被告人桂某在西峽縣看守所13號監捨服刑,以生產任務完不成為借口,先後在廁所等處,多次對同捨在押人員段某、代某等人威逼,讓其脫光衣服罰跪並向其頭上澆涼水,用塑料底布鞋沾水毆打段、代的屁股、大腿及小腿肚等部位,致使二人受傷,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監管秩序。
西峽法院認為,被告人桂某破壞監管秩序,隨意毆打其他被監管人員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監管秩序罪,在原刑罰未執行完畢又犯新罪,依法應當數罪並罰。被告人桂某當庭對毆打他人的事實供認不諱,西峽法院遂根據其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文首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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