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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貧富混居』再掀社會熱議。有報道稱,今後某地將不再成片開發經適房,所有新建樓盤都必須拿出一定比例做經適房、廉租房。這樣做的目的,一是消除『窮人』跟『富人』間的心理隔閡;二是讓『窮富』共享小區及周邊交通等公共資源;三是保證房屋質量。
僅憑報道本身,我們無從得知『貧富混居』是業已落地的政令還是尚在半空的設想,更不知所謂『窮人』跟『富人』如何判定、又由誰來判定。不過,為緩解保障房房源的不足,這兩年國內城市其實大都已經要求開發商在商品房項目中配建保障房。武漢將配建保障房提昇至促進『貧富混居』的高度,並引發強烈社會反響,說明消除社會隔閡、杜絕『貧民窟』是政府與公眾的共同願望。
然而,願望雖很美,可單靠往商品房小區裡塞進若乾保障房,讓奔馳寶馬之家跟引車賣漿之流天天低頭不見抬頭見來實現『大同』,很可能是難以照進現實的空想。事實上,居民因經濟實力差異而主動或被動選擇居住地,形成一定程度的住房區位分離是正常現象。這樣的『分居』,對社會心理並無太大不良影響。相反,倘若一些高樓大廈、豪華會所緊鄰骯髒雜亂、處處失修的破街窄巷,一些以『照顧窮人』為名的經適房小區出入著高檔車,成了官員聚居地,這樣的『混居』纔更令公眾感覺憤懣和『受傷』,加大他們中一些人的心理落差。
低收入者被邊緣化,並不只在於『住在哪兒』這一表象。我們不妨來看該地推行『貧富混居』的後兩項目的:共享交通等公共資源、保證房屋質量。試想,假如連基本公共交通和房屋質量都要靠『傍富』纔能實現,那麼即便少數低收入者有幸『混』進高檔小區,他們也會認為自己身為異客,獨在異鄉。
貧富心理隔閡的根源並不在『分居』,而在社會貧富差距懸殊的現實上,在公共資源分配的不夠公平上,在部分有權有錢者對低收入群體權利的傲慢侵佔上。如果所有『窮人』都能意識到體面生活將由政府兜底,而通過誠實勞動人人都有變富的可能性,那誰還介意自己住在哪個小區,和『富人』的距離是遠是近?(毛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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