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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頻道6月25日電(記者孫曉勝)針對限價房申請人在北京房產按每平方米20050元計算的傳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5日作出解釋,申請家庭成員在京房屋資產淨值按同地段房屋再上市指導價格確定。
互聯網上近日出現一個"北京限價房申請出新規"的帖子,稱"北京2010年6月13日新出了一個規定,限價房申請人的北京住房房產價值從每平方米6800元改為每平方米20050元計算,這樣一來,凡是有房子的都將超過57萬元家庭總資產而失去申請資格。"
對此,北京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關於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房產資產淨值計算問題,依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申請資格審核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的房屋資產淨值由審核部門按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定期發布的同地段房屋再上市指導價格確定,或由審核部門依據申請家庭委托的有專業評估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確定。"
申請家庭擁有的房產資產淨值的確定不再根據北京市最低計稅價格確定,而是按照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定期發布的同地段房屋再上市指導價格確定,如果申請家庭對房產淨值有異議,可委托有資質的房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房屋資產淨值。
據了解,這個規定自2010年5月1日起執行。5月1日以後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按照此規定執行,5月1日之前已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受理的申請家庭的房產淨值確定仍按照原規定執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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