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香港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2012年政改兩項議案,獲得超過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的贊成票,得以通過。
香港特區政府23日開始就有關修改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議案進行動議,立法會分兩階段就兩項議案分別進行辯論和表決。
24日午後第一項議案首先獲得通過。根據該議案,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將作出以下修改: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由800人增至1200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特區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的代表、鄉議局的代表、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共四大界別人士組成,每個界別300人,不少於150名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可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等。
關於2012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特區政府提出的議案將現有議席數由60增加至70個,其中5席為分區直選,另5席為功能界別選舉。而針對新增的5個功能界別議席,行政長官曾蔭權在6月21日已宣布接納『一人兩票』的建議方案:新增5個功能界別議席由民選區議員提名,然後由現時在功能界別沒有投票權的登記選民投票選出。
按此安排,在立法會新增的5個直選議席和5個功能界別議席選舉中,每名選民都有兩票,一票投地區直選的議席,一票投功能界別的議席。而有關內容將在立法會通過這項議案後,由特區政府在本地立法規定。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立法會上發言說,2012年方案作為一個過渡方案,比現行的立法會選舉安排有顯著的民主進步。『通過方案,令我們日後可以在一個更高的臺階上探討立法會2016年的選舉辦法和2020年的普選安排。從任何一個角度來看,通過方案只會促進而不是妨礙我們達致普及平等的立法會普選。』
經過長時間的辯論,立法會在當日表決時以超過三分之二多數議員贊成,通過2012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議案。
根據基本法相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可以作出符合循序漸進原則的修改。立法會表決通過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議案後,經行政長官同意,前者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者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香港政改兩決議通過 國務院港澳辦指中央樂見其成
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訂議案6月24日、25日在立法會表決時分別以超過全體議員總數三分之二的多數票贊成獲得通過。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就此發表了談話,全文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6月24日、25日以超過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的多數票分別通過了特區政府提出的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訂議案。這一結果符合香港公眾的普遍願望,也是中央政府樂於看到的。我們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和社會各界人士為此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贊賞。按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這兩個產生辦法的修訂議案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分別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或備案。
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推進香港政制的民主發展,是中央政府堅定不移的立場。我們衷心希望香港各界人士與特區政府一道,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為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而共同努力。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