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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長至2010年12月31日,補貼申請的受理期限由2010年6月30日順延至2011年1月31日。汽車以舊換新具體政策、補貼標准、申請和發放辦法等不變。
國聯汽車拆解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薛桂華表示,重、中、輕、微型載貨車的補貼標准,分別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載客車,分別為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1.35昇及以上、1-1.35昇、1昇及以下排量轎車,分別為18000元、10000元、6000元。此外,車主仍然可以同時享受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與1.6昇及以下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按7.5%征收的政策。
『從端午小長假結束後,我們就開始恢復了汽車以舊換新拆解工作。但是由於具體的補貼細則還未出臺,車主們並沒有向行政許可中心提交材料。實施細則出臺後,車主們就可以從今天起開始正式申領以舊換新補貼了。』薛桂華對記者說。(記者王森趙賢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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