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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網民針對貪官進行『人肉搜索』是持支持的態度,對一些地方試圖用立法的形式不加區別地禁止『人肉搜索』則充滿警惕。不過,這一次,網民對江西防總辦官員的『人肉搜索』,揪出其『祖宗八代』,弄得其『小孩不能上學』,這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講,都是過了,涉嫌網絡暴力。
網民對該官員在接受采訪時講官話具有批評權是毋庸置疑的。不過,可以批評並不等於可以進行『人肉搜索』。因為,盡管平其俊在接受采訪時講官話,工作作風和態度都不合適,但這並不涉及他濫用公權牟取私利,而且,這些官話也僅與他個人有關,並不涉及其家人。網民不能將對他講官話的不滿延伸到他的個人私事,甚至延伸到他家人等無關人員身上。因此,網民不宜對其進行人肉搜索,將其家庭情況,其妻子、孩子等個人情況都公之於眾。因為,官員和其家人也享有隱私權,盡管這種隱私權不能與普通公民相比,是有限制的隱私權,只要他們的個人信息與公共利益無關,就應當受到保護;如果隨意泄露,將對他們及其家屬的生活安寧產生很不利的影響。
『人肉搜索』在掀翻了周久耕之後,贏得了網民的尊敬和追捧,但是,即使是對官員,『人肉搜索』也應當有所節制。不是針對任何官員都可以隨時隨地進行『人肉搜索』,『人肉搜索』只有針對那些有濫用公權、腐化墮落嫌疑的官員纔師出有名;也不是針對某個貪官的任何私人信息都可以進行『人肉搜索』,比如針對周久耕抽高價煙、劉麗潔借用豪華車進行『人肉搜索』就具有正當性,因為這些行為都可能涉及公權濫用,但是,如果『人肉搜索』越過一步,進而將周久耕的親戚住所地址、手機號都公布於眾,那就是對他人隱私的侵犯了,因為這些信息與公權濫用無關。針對官員的『人肉搜索』並非都是正義的,判斷的標准在於官員的私人信息是否有涉公共利益,在官員有限的隱私權范圍內,對於『人肉搜索』來說就是一個禁區。
『網絡暴力』的存在為官方禁止『人肉搜索』提供了極好的借口。如果我們要珍惜來之不易的反腐手段———人肉搜索,是不是該有所節制了!(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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