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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顧先生在家電賣場購買了一臺冰箱,由於冰箱體積比較大,運不進門,送貨的工作人員就把包裝箱拆了,等把冰箱放到合適位置後,送貨人員順手就把拆下的包裝箱帶走了。顧先生對這次收貨沒感覺有不妥之處,不過一次偶然的機會他了解到冰箱出了問題要退貨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時有些不知所措,於是撥打了本刊的消費維權熱線詢問此事。
對於很多人來說,新家電買回家,包裝拆開後,又是泡沫塑料板,又是紙盒,堆在家裡很佔地方,實在有礙觀瞻,但又缺少儲藏室來堆放。尤其是新裝修的家庭,家電一次性就會買很多臺,拆下來的廢舊包裝就更多了。這時,很多人會把這些包裝扔了,或者當廢品賣,很少有人會想到,當廢品賣時只賣幾元錢的紙箱,今後如果要退換貨廠家會向消費者收取幾十甚至幾百元的包裝費。
據記者調查,退換貨時,包裝沒有了,需要收取包裝費,大部分家電廠商都是這麼做的,這幾乎是一條業內行規。一位家電賣場的售後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家電產品出廠之後一般都會在包裝箱上貼有一定的身份標識,銷售、退換貨都得按照這些條碼進行,沒有包裝箱就很麻煩。
國家『三包』政策規定,有質量問題的家電,7天內退貨,15天內換貨。這當中並沒有說到包裝問題。本市消費者協會的有關負責人認為,只要符合國家『三包』規定,予以退換貨的產品,經營者應免費為消費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記者還注意到,很多家電產品的說明書上沒有注明包裝需要保留一定時間的提示,但是每個家電企業卻規定,退貨時必須有完整包裝纔行。鑒於此,目前已有部分廠家要求銷售人員主動提示消費者,為退換貨方便,至少保留包裝盒15天以上(即『三包』期內)。而一些家電賣場為了避免不必要糾紛也開始行動,國美電器發票上會有提醒消費者保留包裝99天的字樣,這句話還會蓋章明示;而有的電器賣場則推出『包裝代保管』服務,家電送上門後,包裝由工人帶走,存放在倉庫裡,幫顧客免費保存3個月,如果家電出現質量問題,再由工人把包裝帶來,這樣顧客既不用怕要交包裝費,又不用煩沒地方擱這些紙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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