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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7月3日專電(記者席敏)山東省近日出臺扶持光伏發電加快發展的意見,在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光伏發電企業特別是重大光伏發電項目積極提供貸款支持的同時,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光伏發電領域。
在光伏發電發展初期,山東以政策積極鼓勵和扶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提高企業投資光伏發電的積極性,降低企業投資風險,同時遵循市場規律,建立政策退出機制和市場化發展機制,培育光伏企業核心競爭力;積極組織和幫助具備條件的企業申請國家『屋頂計劃』和『金太陽示范工程』,積極爭取國家財政資金的支持。
結合地域特點,山東省支持企業利用沿海灘涂、未利用荒地和鹽鹼地,煤炭開采區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建設一批地面光伏並網電站,國土資源部門要按有關規定優先安排用地,優先辦理用地手續。重點鼓勵和支持在山東建設光伏電池片,特別是達到一定規模、產業鏈完善的光伏企業開發建設地面光伏電站。到2012年,建成地面光伏並網電站示范工程120兆瓦。
山東還將通過開展示范項目建設,逐步依托學校、醫院等公益性建築物以及工業、商業和民用建築,實施一批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到2012年建成屋頂並網發電工程24兆瓦;充分利用適宜發展建築一體化光伏電站的建築物,建設一批建築一體化光伏電站工程,到2012年建成建築一體化並網發電示范工程6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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