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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貫徹落實『三項重點工作』和『三項建設』活動中,天津市公安局預審監管總隊有針對性地將真心幫扶、熱情服務融入預審工作當中,積極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預審監管總隊在辦案過程中注意發現經濟社會領域中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千方百計地緩解矛盾、化解糾紛,協助解決排除隱患。今年初,西青區某重點工程工地發生一起命案,嫌疑人投案自首。此案發生後,引起工人恐慌,不少人離開了工地,造成施工進度嚴重滯後。針對該情況,預審民警首先與企業負責人溝通,提醒他們做好安撫工作,同時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向工人積極宣傳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並告知案件已經告破,讓他們安心工作。由於疏導及時,工人的情緒漸漸穩定,工程建設很快恢復正常。
在辦案過程中,預審民警還力所能及地幫助涉案人員解決實際困難,幫扶弱勢群體,促進社會和諧。預審民警包前輝在辦理一起故意殺人案時,發現嫌疑人孟某情緒十分消沈,思想壓力極大,存在時供時翻的情況。經進一步調查,包前輝了解到孟某的妻子患有精神病,而孟某的父母早已跟兒子斷絕來往。由於擔心年僅10歲的女兒無人照顧,面對訊問,孟某產生了強烈的畏罪心理。
獲悉情況後,包前輝立即向大隊領導作了匯報。之後,大隊領導與包前輝一起多次到孟某的父母家走訪,通過反復勸說,老人最終同意撫養孩子。此外,通過與孟某女兒所在學校協商,校方表示可以減免其學雜費。大隊領導與包前輝還與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協調,為孟某的女兒申請了低保。當預審民警將上述情況告知孟某後,孟某感激涕零,一再表示認罪服法,此案最終圓滿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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