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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專家和媒體年年呼吁高溫立法,但不知什麼原因,就是推不動。旁觀者當然只能猜測了。一種情況是,立法者自己是在空調下工作,不知道高溫作業的老百姓有什麼問題需要解決,甚至把這件事忘掉了。第二,可能是立法缺少利益驅動。許多部門立法都可以把部門權力利益化,部門利益法制化,而高溫立法對部門沒有好處,只能增加責任,於是相關部門就都裝做不知道。如果部門能收取高溫管理費,這法早立了吧?第三,反正呼吁立法的是幾個專家,高溫一過也就算了。沒有法律規定,不立該立的法會遭受處分吧?
熱浪陣陣裡,相思又一年。應該填補高溫立法這個空白了,因為這個空白是勞動者權利的空白,是政府責任的空白。高溫立法的話題,今年大概沒戲了,明年難道還要空白下去?(江蘇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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