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連日來,廈門酷熱難耐,中午很少加班的林女士突然接到公司的加班通知,丈夫張先生不同意妻子在高溫的車間內加班,林女士於是拒絕加班。不料,公司的警告通知當天下午就貼了出來。
一氣之下,張先生將警告撕下。僅僅過了幾小時,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又貼了出來,一個月後要將張先生開除。
昨日下午,張先生向本報投訴稱,公司這樣的做法沒道理,他要討個說法。公司方面則表示,這是按照廠規辦事。
拒絕加班妻子被亮『黃牌』張先生夫妻倆都在位於集美的恆昇印刷包裝有限公司上班。張先生負責開小型廂車送貨,妻子則在車間裡乾拆紙盒邊的活。
7月5日中午,天氣很熱,張先生下班後找到妻子,妻子則告訴他中午要加班。『那個鐵皮車間裡,氣溫高達40℃左右,人在裡面乾活非常難受。』張先生說,『她一般中午都不要加班的,這次又沒有叫所有人加班,所以我就不同意她加班。』
當天下午,兩人到公司上班時,車間門口貼了一張《警告通知》,說林女士不服從生產安排,給予警告一次,如有再犯,直接開除。
撕毀警告丈夫吃到『紅牌』『看到這個我很生氣,上面還把我老婆的姓寫錯了。』張先生說,一氣之下,他就把那張警告撕了下來,並且找到主管、廠長理論。
當天下午5點左右,張先生送完貨回公司,沒想到妻子的《警告通知》再次被貼了上去,而在下方,還多了一張他的《解除合同通知》。
通知上說,張先生不遵守廠規,私自撕毀公司貼的《警告通知》,按照廠規解除合同,一個月後開除。張先生認為,他的行為沒有達到被開除的程度,公司的做法有些粗暴。
公司解釋是按廠規辦事昨日下午,記者致電該公司的蘇廠長,他表示,張先生妻子拒絕加班本來就不對,而張先生撕毀《警告通知》的行為,更加破壞了公司的形象,因此按照廠規對其進行處理。
記者詢問張先生違反哪條廠規、員工是否都知道這個廠規時,蘇廠長解釋說,具體違反哪條,要問行政人員纔知道。
目前,張先生停止去公司上班,但是他的妻子還在這家公司上班。張先生已將此事反映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
律師觀點 公司制度必須公示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的林敏輝律師認為,該公司要開除張先生,必須證明他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或者是他的行為屬於《勞動法》規定的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
而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須經過公示,讓所有的員工都知道。如果張先生的行為沒有明確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法》的規定,該公司不能以此為理由將其開除。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