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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保局昨天(7日)發布了本市今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建議正常情況下,企業可以11%為基准上下浮動漲薪標准,但不應高於16%,不低於3%。
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工資指導線是以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形式發布的,具體體現為三條線:即基准線、上線(預警線)和下線,分別是11%、16%和3%,各對應當年企業工資增長的平均、最高、最低幅度。
對於生產發展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以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基准線來確定工資增長水平。對於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可以在基准線和上線之間確定工資增長水平。
如果企業在當年經濟效益有所下降時,可以參考下線安排本企業工資增長水平;因受金融危機影響,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可以安排本企業工資零增長或負增長。但必須強調的是,企業支付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
據介紹,工資指導線是政府根據當年經濟發展調控目標,向企業發布的年度工資增長水平的建議,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宏觀調控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基本方式。也就是說,工資指導線只是企業決定工資的參照系,對企業並沒有強制性。『其作用是為企業與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及確定工資增長水平提供重要依據,同時也是對國有企業實現工資總額管理的重要手段。』
工資指導線是根據本市經濟發展預測和國家在收入分配方面的有關政策,通過測算定期發布的。測算指標包括地區生產總值、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等。
『生產一線及技術工人平均工資不增長,企業經營者工資也不得增長。』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說。各類企業在確定本企業工資增長時,應當著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產一線及技術工人工資水平。對工資水平低於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0%及本企業平均工資、或兩年未增資及工資增長緩慢的上述崗位人員,要予以傾斜,其工資增幅應當高於本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各類企業應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企業方和工會方根據企業生產發展和經濟效益情況,圍繞指導線的基准線協商確定本年度職工工資增長水平,建立正常的職工工資增長機制,確定企業工資增長水平和工資分配方案。在非公有制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時,要著重體現勞動要素在分配中的價值。(記者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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