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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杭州王小姐去嘉興高速交警四大隊處理交通事故。
前一天傍晚6點10分左右,她開著雷諾車帶著一家人游上海世博園後回杭州,在杭浦高速路上撞了一條狗。
事發時沒報警,而是過了20多個小時纔來交警隊報警處理,這讓事故民警犯了難,『現場都沒了,沒法核實了。』
王小姐說,事發當天,狗被撞飛後,並沒有死,『爬起來就跑掉了』。
王小姐靠邊停車察看,發現車子的右側保險杠、葉子板受損,自己覺得損失應該不大,3000元損失以下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就直接開車走了。
她當時沒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告,而是在昨天上午將車開進修理廠後纔通知保險公司。出乎她意料的是,經過保險公司簡單察看,她的車損超過6000元,『這要出具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纔能理賠。』
事故民警張良說,從目前的情況看,交警已無法核實這起事故,王小姐這次很可能只好自掏腰包買教訓了。
『她不是個例。』嘉興高速交警四大隊大隊長俞峻說,今年以來,杭浦高速路已發生了好幾起類似事故,都是事故現場未報警,過了幾天後損失比較大纔來到交警隊處理。
三月份,一個奧迪車主從紹興出發回家,途中也撞了一條狗,當時想孩子要緊,又自認為損失不重,就沒有及時報警。結果,同樣在理賠時卡了殼,定損出來損失達萬元。
高速交警說,在高速路上發生事故,可不像普通道路,哪怕是一起輕微的刮碰事故,也建議你報警;或者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自己拍下現場,到附近的收費站或服務區再報警。
像這類情況,即便你當時及時通知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是會建議你報警——因為上高速路不方便,而且勘察現場也不安全。
(都市快報通訊員楊曉馬蔡華玉記者葉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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