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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上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當日被執行死刑。
經過了嚴格的法律程序,正義的法錘終於落了地,腐敗分子文強為自己的貪腐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令公眾記憶猶新的是,2月6日文強在一審開庭時曾做過這樣的最後陳詞,他說:『希望廣大乾部,特別是公安人員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以我為鑒,時刻警鍾長鳴,希望今後沒有政法民警站在我今天站的被告席上。』文強的上述一番話,無論真心也好、虛與委蛇也罷,最終成了他伏法前的『最後遺言』。
如果說腐敗分子們最終走向斷頭臺,不後悔、不怕死那一定是假的。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在面臨死刑壓力下,逢人便跪地求饒,稱:『我是書法家,求你們不要殺我,我就留在這裡免費給你們寫字,天天寫。』文強之前在二審時『突然翻供』,以及和妻子之間為保命所做的『財產責任分擔』,一方面是『狡猾狡猾』的表現,另一方面又何嘗不是悔不當初式的『捶胸頓足』?因此,回過頭來讀讀文強留下的『最後遺言』,警世價值不容低估。
其一,警示官員『慎用權』。權力是把『雙刃劍』,用得好為國為民,用不好就會傷民害己。
其二,官員應『勤為民』。勤儉勤勉的官員,一心撲在工作、百姓身上,當然就沒時間和精力『花』到情婦、『二奶』身上,更不會挖空心思琢磨撈錢腐敗。
其三,還應『多自省』。『一日三省吾身』,做人如此,做官更當如此。李真在臨刑前最想對他兒子說的一句話是:『爸爸是貪權、貪錢、貪色毀掉的。』鳥之將死,其鳴也哀。李真如此,留下『遺言』的文強們何嘗不都是如此?官員們,請多讀一讀貪官們臨死時的遺言,說不定這些遺言會成為懸崖勒馬時的一根『安全繩』。(畢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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