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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從今年7月10日起,大連市最低工資標准再次上調:市內四區、旅順口區、各先導區、長海縣由每人每月700元調整為900元;北三市由600元調整為800元。同時,我市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也隨之上調:市內四區、旅順口區、各先導區、長海縣由7元調整為9元;普蘭店市、瓦房店市、莊河市由6元調整為8元。
據了解,這次調整統籌兼顧了職工和企業雙方利益,既保證了低收入職工家庭能夠分享社會和經濟發展成果,同時也兼顧了企業生產成本、人工成本的承受能力。
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是拉動職工收入增長,保障職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市委、市政府領導歷來高度重視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問題。最低工資標准制度自1995年實施以來,已經是第九次調整。
執行最低工資標准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是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所有為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
二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三是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不計入工資總額的福利待遇。
四是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是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用人單位,必須在科學合理制定勞動定額基礎上,確定基本計件單價和超額計件單價,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按基本計件單價計算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張文西記者孫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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