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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姜艷秋)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近期,工商部門先後接到消費者和牙膏生產企業的舉報,反映部分消費者發現虛假『中獎卡』,每個卡上標注『獎金』高達18.8萬元。而消費者根據卡上的電話聯系時,被要求向指定賬戶匯入一定金額的個人所得稅(或2%的公證費用),否則就不能獲得高額獎金、獎品。為打消『中獎者』的疑慮,犯罪分子違法刻制了某些企業的公章和『××市公證處專用章』,開設了假冒電話,利用市民的信任進行詐騙。其結果消費者不但『獎』沒領到,自己的錢財也有去無回。犯罪分子為了提高詐騙『成功率』,往往將目標鎖定在單價較低的日用消費品上。
針對市場上出現的這些高額、巨額抽獎類『中獎』騙局,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
一、凡是要求『中獎者』先交費的『中獎』都是騙局。
二、在購買牙膏、口香糖等日用消費品時,不論發現任何形式的『中獎』都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上當受騙。消費者可以向商場、門店或有關公司進行諮詢。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規定,『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超過五千元』,任何抽獎式有獎銷售所設獎額超過五千元的都屬於違法行為。
四、消費者發現上當受騙後,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尋求法定的救助渠道,以挽回損失。公安機關在接到舉報後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查處以『中獎』進行詐騙不法行為的力度,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有效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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