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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荷蘭隊與烏拉圭隊戰成1:1時,第70分鍾,斯內德打入了關鍵的一球,但這粒進球卻因范佩西在越位位置得利,理應無效。
當時斯內德禁區前左側起腳勁射,這時候范佩西稍稍越位,雖然沒有碰到皮球,不過他的站位阻擋了烏拉圭門將的視線,並且做出試圖觸碰皮球的動作,荷蘭隊其實因為范佩西的越位而獲益了,這個球存在著爭議。不過邊裁沒有任何表示,進球有效!這個判罰也使得荷蘭隊再次取得比分的領先,從而控制住了比賽。
除了范佩西的位置是否越位外,還存在著另外一個爭議,即斯內德射門後最後一個觸球球員是烏拉圭人,所以范佩西不存在越位之說。根據國際足聯規則規定:最後觸球或踢球為對方隊員者,不算越位。這一規定系指隊員雖然處越位地位,但觸球或踢球給他的不是同隊隊員而是對方隊員。但如果是對方隊員沒有控球權時的觸球將球交到隊員腳下,則攻方球員越位犯規,此時判斷越位的依據仍為最後觸球的同隊隊員出球的一剎那。擁有控球權與否由裁判掌握。而此時烏拉圭後衛顯然沒有控制住球權,所以仍需判斷范佩西是否越位。 本報記者周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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