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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學軍通訊員顏景生張瑞清)一名正在哺乳嬰兒的女犯在監外執行中,因飽受『家人』的打罵,無處容身而要求被收監。在檢察工作人員的努力下,不僅幫助她解決困難,而且促成了她和獄中服刑男友的一樁姻緣。
監外執行女犯汪某某為安徽省阜陽縣人,現居住在本市薊縣羅莊子鎮某村。今年1月16日,薊縣法院以盜竊罪、破壞電力設施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因汪某某系正在哺乳嬰兒的婦女,薊縣法院裁定其暫予監外執行。汪某某與同案罪犯張某案發前同居生活,並育有一子,其在取保候審期間以兒媳的身份居住在張家。兩人共同犯罪後,『公公』欲將家中僅有的一套住房賣掉,為兒子打官司籌集費用。此事被張某的家人、親屬知道後,誤以為是汪某某唆使,因此,他們中的多人分別或結伙對汪某某進行毆打辱罵。『公公』也懷疑其有外遇,多次對她進行辱罵,嚴重侵害了汪某某的尊嚴。今年4月,汪某某再次遭到毆打後,離開張家到張某姨嬸家寄居。但『公公』又幾次到張某姨嬸家鬧事。
6月,汪某某來到薊縣檢察院,強烈要求對其實施收監。面對汪某某的處境,檢察乾警一面與羅莊子鎮派出所聯系,另一方面對汪某某進行安撫寬慰,堅定其對生活的信心。隨後,在檢察機關和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曾經打罵過汪某某的張某親屬都受到了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為了給張某以生活的希望,使其在獄中努力改造,在征得汪某某及其家人同意後,檢察乾警主動與薊縣民政局和港北監獄聯系、協調,為張某和汪某某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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