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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渝中區切實落實配套措施,對已提拔的領導乾部,凡因違紀違法受到撤職以上處分的,將對其選拔任用過程進行責任『倒查』。
渝中區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區把『一報告兩評議』制度推廣到所有具有乾部任免權的單位,將評議結果作為考核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的重要依據,對滿意度明顯偏低的,領導班子當年不能評為先進,其主要負責人不能評為優秀。全面推行乾部任用全程記實制度,完善記實辦法,詳細記錄乾部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的每個環節,對不認真落實記實制度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加強離任檢查,拓展離任檢查范圍,對有乾部任免權的單位,在黨委(黨組)書記提拔使用、平級交流、到齡改非前,檢查其履行乾部選拔任用職責情況,對發現並查實有用人違規行為的,做到查實必處、失責必究。
該區還及時建立了情況通報制度,區委組織部通過黨政信息網、《渝中組工信息》等媒體刊物,定期公布區管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要求區屬各單位定期通報科級領導乾部任用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區紀委和區委組織部確定定期召開乾部監督聯席會議,相互溝通信息,及時掌握乾部情況和乾部選拔任用中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同時組建聯合檢查組,適時對區屬單位執行四項監督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暢通來信來訪、『12380』專用舉報電話和網絡舉報信箱等群眾監督渠道,加強舉報受理和查核工作,規范實名舉報查核結果反饋辦法,強化信訪舉報對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作用。(記者羅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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