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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5日,家住海南省萬寧市禮紀鎮石盤村的符女士,被禮紀派出所民警楊某用催淚手槍射擊頭面部。在治療中各種相關費用都是符女士自己所付,對此,她要求當事民警當面道歉,並賠償她的損失。當事民警、各相關部門均婉拒記者的采訪。
鄰裡相處相煎何太急
符女士介紹,她們家經政府部門批准並撥款在自家土地上建起了衛生室。和衛生室相鄰的曾某某一家認為,衛生室屋檐會滴水至他們的房屋牆面,在2009年12月15日砸壞了衛生室的屋檐。後經禮紀派出所民警楊某調解,曾某某賠償了100元,卻揚言還要砸!在2010年1月22日,符女士一家在重建屋檐時,曾某某帶著其家人到衛生所屋頂毆打符女士和其丈夫、兒子,符女士丈夫報案後,經法定程序,曾某某於2010年3月10日被刑事拘留,4月15日被逮捕,並被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到法院准備判刑。
民警手持催淚手槍射擊女村民
誰知,禮紀派出所民警楊某反復要求兩家和解,想將刑事案件改成民事調解。但符女士一家堅決不同意。見此,楊某聲稱要拘留符女士的丈夫和兒子。4月15日上午9時20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楊某和同事唐某某兩人身著便服,楊某手持催淚手槍,唐某某則拿著手銬,未表明身份,未出示證件,未講明來由,就來到符女士家。楊某揚言要抓符女士的丈夫和兒子。事發時,只有符女士一人在家,符女士反問楊某抓她丈夫和兒子的理由。豈料,楊某並未答話,舉起催淚手槍射擊符女士的頭面部,射擊完後楊某立即離開。符女士被射中後出現呼吸困難、嘔吐,昏倒在地,當時有4名目擊者。事發後,符女士家人多次撥打110報警,同日13時,萬寧市邊防支隊幾名警察來到符女士家。符女士當天16時被送到萬寧市人民醫院治療,7月9日因病情惡化轉送海南醫學院附屬醫院治療。
當事民警僅給予內部警告和調離崗位
符女士說,她今年61歲了,在海南醫學院附屬醫院治療期間,共花費6940元。楊某卻想用3000元私了。符女士在5月2日出院至今,楊某都沒有主動提出相應賠償。據符女士一家了解,民警楊某稱是辦案過程中的過失,萬寧市公安邊防支隊僅是對楊某作內部警告,並調離工作崗位。
當事民警、各相關部門婉拒記者采訪
萬寧市禮紀派出所以未獲上級領導批准為由,拒絕記者采訪。記者電話聯系上了當事民警楊某,他稱要領導批准後,纔能接受記者采訪。萬寧市公安邊防支隊則以需要上級機關批准為由,婉拒記者的采訪。
事實究竟如何,本網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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