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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來,浙江省認真貫徹『五五』普法規劃和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乾部學法用法,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意見》要求,完善制度、強化措施、創新形式、注重實效,領導乾部學法用法機制進一步健全,工作進一步規范,全省領導乾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得到了有效增強。
高起點謀劃工作思路『五五』普法伊始,浙江省委深刻認識到,開展領導乾部學法用法工作,是省委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法治浙江』建設、提高領導乾部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的重大舉措。只有把領導乾部學法用法貫穿於『法治浙江』建設的各個方面,在實踐中鍛煉和培養領導乾部法治意識,纔能不斷提高領導乾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本領,纔能促使領導乾部自覺地把增強自身法治意識、提高自身法律素質,作為一種政治要求、一種領導責任、一種工作方法、一種目標追求,並深深印記在腦海裡,貫穿於『法治浙江』建設的實踐中。
為此,浙江省在堅持以往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礎上,從加強制度建設、完善考評制約機制、創新工作方式等方面入手,深入開展領導乾部學法用法工作。
加強和完善制度建設針對一直以來存在的制約領導乾部學法用法的工學矛盾,浙江省著力完善和落實領導乾部學法用法制度,著力加強適合領導乾部工作實際和學法用法特點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領導乾部學法用法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全省各級黨委政府普遍建立了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領導乾部下訪律師隨同制度、法律知識講座制度、政府組成人員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核制度、領導乾部學法登記制度和學法檔案制度、重大事項決策前的法律諮詢審核制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省普法教育領導小組制定出臺了《浙江省普法教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浙江省『五五』普法規劃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各牽頭部門的職責,明確各成員單位的任務,在全省形成了領導乾部學法用法協作機制,增強了領導乾部學法用法的工作合力。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省普法辦等部門先後聯合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乾部學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務員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等規范性文件,對領導乾部學法用法的目標、內容、要求和措施作出了明確規定,有效規范了全省領導乾部學法用法工作。五年來,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通過召開常委專題學習會、中心組集體學習會、省委讀書會、浙江論壇等多種形式學法20餘次,聽取講座的領導乾部860多人次。各地舉辦市、縣(市、區)級領導乾部法制講座962場次,聽取講座的領導乾部達8萬餘人次;參加法制培訓的縣以上領導乾部2.6萬餘人,佔領導乾部總人數的98%,其中97%的縣以上領導乾部參加了法律知識考試。全省已有9個市、80個縣(市、區)實行了領導乾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縣級以上黨政機關普遍建立了重大事項決策前的法律諮詢和法律顧問制度。
二是實施分級考試制度。針對領導乾部學法考試易流於『形式』的問題,省司法廳、省普法辦制定了《關於組織實施全省領導乾部學法用法分級考試考核的意見》等文件,明確了各級領導乾部學法用法考試的責任部門、考試形式和考試內容,保證了領導乾部法律考試制度的真正落實。2008年,全省舉行省管領導乾部集中閉卷法律考試19場,共有1142名省管領導乾部參加考試,合格率達100%,優秀率達97.8%。2009年,浙江省又開發了『領導乾部學法考試網上答題系統』,1500餘名省管領導乾部參加了法律知識網上答題活動,各地也結合實際,采取不同形式,繼續組織實施分級考試。
三是健全考核制約機制。一方面,浙江省把領導乾部學法用法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綜合考核范疇,納入『法治浙江』建設考評體系和各級黨委政府工作綜合考核內容,把法治建設情況同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乾部任期目標緊密掛鉤,進行嚴格考核。另一方面,建立領導乾部學法考試檔案,把領導乾部學法用法考試成績作為領導乾部任職、晉昇、考核的重要依據。省委組織部明確規定:省管領導乾部法律考試成績合格者,折合為5個學分登記備案;對無故不參加考試的,按零分處理。寧波市還出臺了《寧波市法制宣傳教育條例》,規定:公務員應當參加法律知識考試,考試情況作為選拔任用、晉昇、獎懲的條件之一;具有人事任免權的國家機關對擬提任擔任領導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進行相關法律知識考試,使得領導乾部學法用法得到了更好的立法保障。
創新工作方式和方法領導乾部的法治意識,需要在工作中鍛煉、在實踐中培養。幾年來,浙江省在建設『法治浙江』大局下,不斷創新工作舉措、豐富法治實踐,把領導乾部學法用法融入生動的依法治理工作當中,讓領導乾部在實踐中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治意識,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本領。
一是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提高領導乾部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省政府在全國率先出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制定了《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見》,把加強領導乾部法律知識的學習作為建設法治政府、提高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的首要要求;同時把提高各級政府依法決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要求,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嚴格落實重大事項決策前的法律諮詢審核制度,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大力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在全省成立了政府法律顧問團1324個,為各級政府當好法律參謀,提高決策的合法性、科學性和執行力。省普法辦等部門下發了《浙江省『法律六進』活動實施意見》,把開展『法律進機關』確定為『五五』普法期間推動領導乾部學法用法工作的重要載體。在全社會樹立領導乾部學法用法的模范表率作用。
二是創新學法用法載體,增強工作實效。各地各部門聯系實際、創新思路,積極探索領導乾部學法用法的新途徑、新舉措、新方法。2006年,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等10家單位,有效整合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監獄系統的警示教育資源,依托杭州市南郊監獄,聯合建立了省法紀教育基地,運用展覽、電教片、職務犯罪服刑人員『現身說法』、法制專題講座等手段,極大豐富了教育的內容和形式。2009年,省司法廳、省普法辦組織律師、公證服務企業講師團,開展有關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方面的法律知識巡回宣講活動,在全省11個市、90個縣(市、區)組織宣講報告會112場,聽取宣講報告的黨政領導、公務員、企業管理人員近3萬人,其中為各地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專場宣講40多場,收到了良好效果。杭州市建立了『乾部學法新乾線』,利用互聯網開展領導乾部學法用法。
三是開展民主創建活動,推動領導乾部學法用法。2007年,省委制定下發了《關於開展創建法治市、縣(市、區)工作先進單位活動的實施辦法》,明確在全省組織開展以堅持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推進公正司法、深化法制教育為主要內容的法治市、縣(市、區)工作先進單位創建活動。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圍繞這一活動,積極探索推進法治建設的新途徑、新方法。杭州市餘杭區在全國首先建立《『法治餘杭』量化評估體系》,並連續兩年公布法治指數,受到各方關注,有力地促進了領導乾部法治意識的提高。全省各地由當地黨委政府主導實施,推動『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工作從依法治理向發展基層民主法治轉變,增強了地方黨政領導乾部組織、領導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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