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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和乾部行政介紹信,張競已經拿了8個多月,卻仍無法報到入職。
張競,陝西省三原縣人。2009年她參加了陝西省當年的招錄公務員考試,報考西安市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辦公室(以下簡稱『西安市城改辦』)的一個職位並通過了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過後,張競總成績第一,並順利通過了體檢。
2009年10月16日,張競從西安市人事局領取了錄用通知書。然而,當她去西安市城改辦報到時,卻被告知『暫緩接收』。這一『暫緩』就是8個月。
原來和張競報考同一職位、總成績列第二名的考生張洋的家長舉報張競所學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不符,西安市城改辦以此為由暫緩了張競的報到。
據了解,張洋的母親為陝西省人大代表、西安市新城區總工會主席(副局級),父親為新城區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處級)。
此後,陝西省、西安市兩級公務員局對此進行專門研究,並請示國家公務員局後得出『考生張競不存在所學專業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結論,但張洋家長對此並不接受。
2009年11月23日,張洋將陝西省公務員局告上法庭,要求陝西省公務員局撤銷錄取第一名張競,並錄取他自己。
從公開可以查詢到的信息看,在公務員考試中,以報考資格為由,第二名起訴招考單位要求撤銷第一名而錄用自己和省級公務員局被考生告上法庭在我國皆屬首例。
日前,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西安,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張洋的父親來單位鬧,說要安排張競上班他就從樓上跳下去
張競2006年從雲南財經大學畢業後一直在企業裡工作。2009年3月,她參加了陝西省公務員考試,結合自己大學期間所學的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報考了西安市城改辦的一個『科員(城市規劃)』職位。
記者從陝西省人民政府網查詢到的『2009年全省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顯示,西安市城改辦共招錄5人,其中張競報考的職位計劃招考人數為1人,要求是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基層最低工作年限兩年。
張競順利通過了資格審查。筆試過後,張競以110.7分的成績名列第一、吳良以102.1分名列第二、張洋以97.9分名列第三。按照1?3進入面試的原則,上述三名考生進入了面試環節。
張競的面試成績為83分列第二,張洋86分列第一,吳良以75.8分列第三。
面試過後,張競以綜合成績69.175分名列第一、張洋以67.475分名列第二、吳良名列第三。按照2009年度陝西省招錄公務員辦法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的規定,第一名的張競進入了體檢環節。
張競順利通過了體檢。正當她等待錄用通知到單位上班時,2009年7月29日,張競接到了西安市公務員局(當時屬西安市人事局,2009年底設西安市公務員局)的電話,她被告知,有人舉報她專業不符,需要把畢業證、學位證等材料拿到人事局進行進一步審核。
2010年7月9日,記者從西安市公務員局得知,舉報張競專業不符的人是總成績第二名的考生張洋的父親張文祥。
同時,張競發現在鳳凰網、西部網上陸續出現了用戶名為『八旗屯子』的人發表的數篇質疑她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帖子。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張文祥承認這些帖子是他所發。
不過,2009年10月16日,張競還是從西安市人事局領到了西安市公務員錄用通知書,該通知書顯示:『張競已被正式錄取到市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辦公室工作。』隨後,她領到了西安市人事局發給西安市城改辦的乾部行政介紹信。
2009年10月22日,張競到西安市城改辦報到,西安市城改辦人事部門按照程序予以接收,並讓她下周一來單位上班。
2009年10月26日,張競到西安市城改辦上班時,該單位秘書處負責人卻告知她,張洋的父親今天來單位鬧了,說要是安排你上班他就從樓上跳下去,單位的意思是出於穩定考慮,暫緩你到單位上班。
2010年7月9日,西安市城改辦秘書處一位張姓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當天來反映此情況的家長『情緒激動,說要跳樓,還在領導房間裡拍了桌子』。
張競的入職因此而被『暫緩』。數天後,張競又接到西安市城改辦主管人事招考的張姓工作人員電話,對方讓她把報到手續拿回去。
多單位調查認為張競專業符合報考職位條件
報名時經過了資格審查,總成績第一且體檢合格,用人單位為何不辦理接收?這讓張競非常困惑。
在一次諮詢時,西安市人事局考錄處一位副處長對她說,局裡的領導去西安市城改辦協調了,但城改辦說你的專業不符,暫時不予接收。
2010年7月9日,西安市公務員局錄用與考核獎懲處處長鞏軍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在體檢後的用人單位考察環節中,西安市城改辦在對張競考察後給出『該考生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不符』的意見。西安市城改辦秘書處副處長李東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從我們來看,她(張競)所學的專業與我們的要求不符。』
但鞏軍認為:『按照西安市城改辦報上來的計劃,他們需求的是城市規劃相關專業教育背景的人,我們認為張競在此范圍之內。』
據鞏軍介紹,西安市公務員局的正、副局長曾專門到西安市城改辦協調,要求西安市城改辦接收張競的檔案材料,但未協調成功。鞏軍說,西安市城改辦不接收的理由是『考生張洋的家長到單位反映情況,並且情緒激動,出於穩定的考慮,建議緩一緩,將張競的報到時間推遲。』
在此期間,互聯網上出現了以用戶名『zhangwenxiang1955 』發表的《你看是誰在不講法律和政策》、《西安公務員主管領導及處長自稱不很懂專業資格條件》等多篇帖子,帖子中提到關於張競被西安市城改辦拒收和發帖者本人到省市公務員局反映情況的內容。
2010年7月10日,考生張洋的父親張文祥承認,『zhengwenxiang1955 』是他的用戶名,帖子是他發的。
張文祥認為,張競所學的『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與西安市城改辦招考職位要求的『城市規劃』不符,並向陝西省和西安市公務員局進行了信訪,要求取消張競的公務員錄取資格。
對此,陝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做出的答復是:『綜合考慮西安市城改辦對招錄職位的要求以及西安市人事局的審理結果,我們認為,考生張競不存在所學專業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問題。』
西安市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領導小組發給陝西省公務員局的《關於公示期間受理舉報情況的匯報》中也寫道:我局依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保廳及你局有關文件精神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意見,結合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未發現該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有不吻合之處。
此後,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也對張文祥的信訪進行了書面答復,該答復中提到,接到反映材料後,陝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辦公室進行了專題會議研究。用人單位西安市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辦公室對該職位要求的是城市規劃及相關專業,西安市人事局在對該職位報名考生資格審查時按此掌握並無不妥。
法院審理是否影響紅頭文件的行政效力
雖然陝西省、西安市公務員局作出答復,但張洋和家人對此並不滿意。
2009年11月23日,張洋以『陝西省公務員局知錯不改』為由,將陝西省公務員局列為被告,向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一、依法判令被告撤銷2009年錄取張競為西安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科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二、依法判令被告作出錄取張洋為2009年西安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科員的具體行政行為。』
2009年12月15日,西安市新城區法院對此予以立案,並交由新城區法院行政庭審理。2010年3月16日,西安市城改辦和張競又被追加為第三人。
2010年4月6日,西安市新城區行政庭開庭審理此案,但至今未作出一審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規定》中『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高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自2009年10月16日從西安市人事局領取錄用通知書至今,8個月過去了,張競仍未能到西安市城改辦入職工作。
『之所以拖了這麼久是因為遇到信訪事件了我們不得不緩行,人要死要活呢,況且現在進入了法律程序,我們不宜在法院判決出來之前擅斷,不然容易引發事端。我們沒有點名要誰不要誰,張競有道理、張洋也有道理,誰是誰非由法律說了算,法院怎麼判我們就怎麼執行。』李東平說。
不過鞏軍向記者表示:『我們的觀點是明確的,第一你不能因為信訪而無限期推遲不讓考生報到,第二即便是進入了訴訟程序,省公務員局紅頭文件的行政效力也不應受到影響,因為根據《公務員法》規定,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有權對職位的專業條件和要求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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