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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有人要殺你,只要匯200萬給我,我就把證據全給你。』一名外省男子連續三次向被害人發送此類短信,後證實信息內所描述內容完全子虛烏有。日前,濱海新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黃某現年25歲,原籍吉林省。2009年,黃某來津打工,但好逸惡勞,始終沒找到合適工作。他於是心生邪念,想以騙人手段取財。
2010年1月中旬,黃某獲悉被害人馬先生的手機號碼。馬先生是一名生意人,家資豐厚。黃某遂抓住這一特點,用新買的手機號給馬先生發送一條匿名短信,大意是『有兩個叫強哥、小華的人要殺你,只要你一周內給我匯款200萬,我就把他們的住址和預謀殺人的證據資料給你,否則他們會對你生命有威脅』。
為讓馬先生相信,黃某一連三天都給他發了這條短信。馬先生難辨真偽,為妥善起見,撥打110報警。1月下旬,公安機關偵查抓獲黃某。後經審訊,黃某供述短信內談及內容完全是其編造的。
日前,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黃某目無國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強哥』、『小華』等人要殺害馬先生的事實,意圖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而被迫交出財物,其行為除侵犯財產所有權外,同時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同時,黃某對被害人實施威脅,迫使其交出財物,從犯罪特征上看符合敲詐勒索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且數額巨大。鑒於黃某犯罪情節較輕,且因意志外原因未能得逞,屬犯罪未遂,可從輕處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記者解金釗通訊員郭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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