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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昨天有篇報道《王秀珍165張假條寫誠信》,贊揚了遼寧某乳業公司普通送奶工王秀珍。2009年冬天,她的父親去世,她要回內蒙古老家奔喪。臨行前,她寫了165張『請假條』:『對不起,我爸死了,11月30日-12月6日停奶,12月7日送奶。送奶工!』連夜張貼到全部訂奶戶家門口。她說, 『我這幾天有事,不能讓客戶喝到奶,怎麼也得告訴人家一聲』。
這位普通勞動者確實值得贊揚。在如今社會裡,誠信已經快要成了比較稀缺之物。有時候,在富豪名人、大牌企業那裡,看不見它;但在普通勞動群眾那裡,卻可以找到。
然而這事雖值得稱贊,但也值得反思——當然不是反思王秀珍。一位送奶工有事請假,他(她)負責的訂奶戶就都喝不到奶了?訂戶會問:我們又不是向他(她)個人訂的奶,我們是向你們公司訂的。這樣做公司是不是有違約之嫌?再者說,職工家裡出了父親去世這麼大的事,公司就不能有人性化一些的做法,非得靠職工個人去挨家張貼『請假條』?
一個制度,光靠勞動者的品德和覺悟,是不可能長久的。我們不能指望所有勞動者都和王秀珍一樣,有如此高的誠信度。但我們卻能指望,有一個好的制度和機制,能讓消費者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這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當然管理上從以人為本的角度講,也應該讓職工的待遇更好,工作更積極更誠信。
像王秀珍這樣的普通勞動者值得歌頌。然而除了歌頌,更應該為他們做些什麼。特別是從具體的勞動制度上,能得到更人性化的對待,至少用不著讓他們自己去貼一百多張的『請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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