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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家住河東區的張女士昨天給本報打來電話反映,自己沒有工作,今年參加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現在要生小孩了,不知道能不能享受生育保險的報銷待遇。為此,昨天記者采訪市社保中心有關負責人並了解到,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孕產婦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就能享受城鄉居民生育待遇,正常生產或者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生育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據市社保中心方面介紹,參保孕產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實行剖宮產的其住院分娩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報銷800元標准支付待遇,以順產方式生產的,按照報銷600元標准支付待遇。同時給予100元標准的生育補助。參加城鄉醫保的育齡婦女,在懷孕後不需要到社保中心辦理登記,在住院生產期間費用由個人先行全額墊付,在生產後再拿著清單直接到街道辦理報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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