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浙江在線07月16日訊
以最低的價格,買到最好的貨物,這是衡量采購員工作好壞的標准。溫嶺有一個采購員陳某,工作相當輕松,他在采購貨物時,不求價低質優,只求快速簽約。目前,陳某已被溫嶺檢察院批捕,其行為涉嫌詐騙罪。
陳某今年19歲,遼寧人,今年3月1日應聘到溫嶺一家健身會所,任會所電子商務部經理助理兼采購員。工作期間,部門經理常帶陳某出去采購商品。很快,陳某就熟悉了采購業務。
因為工資不夠花,陳某產生一個想法:利用經理助理兼采購員的身份,以會所的名義,購進電子產品再轉手。
5月11日下午,陳某用自己的手機,撥通溫嶺一電腦商行老板朱某的電話,表明身份後,謊稱會所有個電子產品采購計劃,有意在朱某處進貨。在電話中初談後,為了博取朱某的信任,陳某約朱某第二天晚上到會所簽訂合同。
為了查實陳某的身份,朱某撥打了陳某說的會所的總機,對方確認了陳某的身份。
第二天晚上,朱某叫了兩個朋友一起,到會所找陳某。陳某將他們帶到會所咖啡廳,拿出事先打印好的合同。合同寫明,陳某為會所的授權代表,向朱某的商行采購各類電腦產品和周邊耗材,貨款3萬元結一次,不到3萬元每個月底結清,且已蓋好了會所的公章。看完合同,又審驗了陳某的身份證,朱某相信了,簽了合同。
當晚,陳某就從商行提走手機、Q幣充值卡等物品。此後,陳某又陸續拿了筆記本電腦和游戲充值卡等物,總價3萬多元。
5月31日,朱某打電話找陳某結賬,電話無人接聽。隨後,朱某帶上合同趕往會所,找到會所負責人。這位負責人說,陳某在5月24日被辭退了,會所沒有這樣的采購計劃,這份合同是假的,公章是陳某私刻的。朱某報警。
6月1日,陳某在溫嶺被警方抓獲,對詐騙一事供認不諱。他說,騙到的商品大多以較低的價格,在網上賣給他人了,所得錢被自己揮霍光了。經查,陳某利用這種手法,還騙了另外幾家電腦商行的貨物。
據《臺州晚報》記者趙雲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