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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去年12月27日,大興區發生第二起滅門案。稍後,死者田女士的一份保險單被發現,凶手張武立及其岳父母便將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索賠3萬元。記者16日了解到,7月14日,在法官的調解下,張武立及其岳父母拿到保險金後撤訴。
去年12月27日,銀行工作人員張武立,持刀手刃妻兒後自首。經過診斷,張武立被認定患有精神分裂癥,案發時處於發病期,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今年年初,死者田女士的一份保險合同被發現。原來在事發前一月,田女士和中國人壽北京分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次日即生效。她所投的一種分紅型保險,自保險生效日開始,在保險期內還享有3倍保額的意外身故保障。
張武立及其岳父母認為,田女士已經身亡,他們作為家屬有權拿到這筆3萬元的保險金,因此將中國人壽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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