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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南開區人民法院在區委的領導下,在區人大的監督下,牢固樹立『三個至上』指導思想,不斷強化司法為民的責任意識,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得到了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廣泛好評。
我國經濟社會處於難得的發展期與機遇期,社會矛盾凸顯也給社會和諧穩定帶來了新挑戰,百姓越來越需要方便快捷的解決矛盾的途徑和方式。建立社區法庭符合中央『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和中政委三項重點工作任務的要求。社區法庭的建立,就是應對社會需求,百姓需求和司法實踐需求,是審判機關在『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中進行的有效嘗試和探索。
南開區人民法院建立社區法庭是審判機關堅持司法為民,延伸訴訟服務的需要;是解決案件大量湧現,緩解審判壓力的需要;是及時化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激化的需要。讓法官到社區調解糾紛,為廣大群眾提供上門服務,貼近群眾,實現與群眾的零距離。社區法官深入社區,將糾紛第一時間化解在萌芽狀態,節省因訴訟程序而產生的成本及所耗費的時間和精力,方便群眾訴訟。為此,在推動社區法庭建設過程中,南開區法院堅持加強調研、探索規律、總結經驗,形成套路。社區法庭由3個民事審判庭與12個行政街道對口建立,形成了『一街一法庭』的工作機制,同時在案件高發、多發區選派審判骨乾擔任社區法官進駐街道和社區,建立了由審判員、人民陪審員、社區法庭協審員、人民調解員、特邀監督員、公安片警組成的『五員一警』社會矛盾化解組織網絡,形成了以社區法庭為載體、社區法官為主導、各方整體聯動化解社會糾紛矛盾的工作格局。
社區法庭不拘於形式、地點,避免了程序復雜、環節繁多等弊端,能夠充分節省司法資源,方便群眾訴訟,把訴訟服務送到百姓家門口,也使人民群眾更易於接受,糾紛更容易化解,能夠對解決糾紛的社會資源進行最大范圍的有效整合。自2008年初以來,南開區社區法庭指導人民調解組織開展骨乾培訓63次,發揮社區調解組織和公安片警熟悉區情地況優勢,建立社會矛盾信息反饋點165個,聘請了人民法院社區協審員217名,在調解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社區法官在處理案件時,還善於借助風俗習慣、傳統道德、社情民意等民間社會規范的『柔性』力量來解決民間糾紛,更容易得到社會和當事人的普遍認可。社區法庭進行訴前調處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當事人基本上是『零成本』,減輕了百姓訴累,緩解了人民法院的訴訟壓力。
把庭審置於百姓眼前,自覺接受百姓監督。實現了審理案件的公開性和直觀性,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在社區開庭,法官能夠更好地了解案件背後的真實情況,調解或判決更貼近民意,在第一時間解決百姓的矛盾糾紛,既提高了審判的質量效果,又提高了法院在社會的公信力。自2008年以來,南開區社區法庭共收到鏡匾、錦旗、表揚信243件,全院涉訴信訪也以平均每年55%的幅度下降。截至今年2月,訴訟服務中心和各社區法庭接待站點共接待來訪群眾5萬餘人次,滿意率達到100%,訴前調處民事糾紛802起,調解成功率達到90%以上,調解周期(辦理立案手續時間除外)平均3-5天,信訪率為零。社區法庭建立後,堅持在整合聯動上下工夫,在合力共進上作文章,積極尋找指導人民調解和聯動社會司法資源的融合點。借助每周召開的工作聯席會和『五員一警』調解站點共同調處民間糾紛、研討疑難問題,在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中有效地發揮了載體作用。截至目前共召開工作聯席會50餘次,聯合『五員一警』成功化解涉及鄰裡糾紛、婚姻家庭等群眾密切相關的民間糾紛200餘件,收到較好的社會效果。社區法庭建立以來,充分發揮了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聯動作用,實現了小糾紛不出社區、大糾紛不出街道,避免了百姓打官司鬧糾紛帶來的辛苦和訴累,也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審判和政府管理部門的工作壓力。為方便百姓架起了『連心橋』,為快速合力化解社區社會矛盾修建了『綠色通道』。
據了解,南開區社區法庭和訴訟服務中心接待來訪群眾5萬餘人次,滿意率100%,審結民事案件374件,調撤率為90.6%,息訴率為97.7%,審理周期為19.6天,信訪率為零。社區法庭就地巡回審理案件,曾以10件案件帶動化解了268件案件的解決。訴前化解民事糾紛368件,調解率為94%,其餘6%導入訴訟程序。調解周期1至5天,信訪率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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