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正在征求意見的《北京市查處違法建設若乾規定(草案)》中規定,嚴禁在已建成的居住區、大院和別墅區內擅自進行改建、擴建等違法建設行為,對於存在違法建設的房屋,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暫停辦理這一處房屋的產權人名稱變更手續。
草案指出,北京市市政公用服務單位在受理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相關業務報裝申請時,對不能提供規劃許可證件、房屋產權證明的,將不得提供相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