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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有一些市民反映自己的『醫保卡』由於時間過長了,時常出現消磁現象,影響了使用。記者就此事采訪市社保中心的有關負責人時了解到,從現在起本市已經停止發放以前的醫療保險卡,全部改為發放新型的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新增參保人員發卡以及醫保卡丟失、損壞後補換卡,全部都改為發放新『社保卡』。為了方便市民,在更換期間對急需使用者采取了用『臨時卡』幫忙過渡的方法。
新『社保卡』一身兼四職
新『社保卡』印有持卡人個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有效期限、頭像。
與老『醫保卡』不同,社保卡具備四大功能:憑證功能,持卡人憑卡辦理個人勞動保障事務,同時支持持卡就醫待遇結算等;記錄功能,記錄持卡人勞動保障信息和社會保險繳費情況、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信息、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信息、職業資格和技能、就業經歷、工傷以及職業病傷殘程度等信息;金融功能,為持卡人提供銀行借記卡金融功能,並通過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完成社會保險和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的各項待遇支付;查詢功能,持卡人可在街(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查詢個人勞動保障和社會保險的專業信息。
申請後45天取卡
符合申領條件的市民,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憑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就近到本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單位所在地的街(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45天後到申領地領取社保卡。社保卡最好由本人申領。如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親自辦理,需由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證、委托人身份證、委托書、兩者關系證明、委托人的數碼照片為其辦理申領手續。社保卡有效使用期限為10年。
使用之前必須『激活』
辦理社保卡後,如原醫保卡開戶銀行與社保卡開戶銀行相同,系統自動將醫保卡資金轉入社保卡內;如原醫保卡開戶銀行與社保卡開戶銀行不同,市民領取社保卡後須到原醫保卡發放單位,即各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分中心開具《職工醫療保險卡清戶通知單》,在確定社保卡能正常使用後,憑通知單及本人有效證件到原醫保卡開戶銀行辦理清戶。
拿到社保卡,必須激活後纔能使用。目前,社保卡的激活只能在天津發卡銀行營業網點辦理。如社保卡在辦理激活手續前丟失,銀行可為持卡人辦理掛失手續。失主本人持身份證到社保卡的服務銀行辦理掛失即可。
更換期間使用
臨時卡
能『救急』
在辦理更換期間,如果有人急需使用,社保部門將采取『臨時卡』的辦法,在正式卡還沒有制作完畢前,『臨時卡』能代替正式卡使用。同時,為了方便上班族辦理更換社保卡工作,社保部門還實行代辦登記,每月定時、定點,或以預約的形式(時間可以在雙休日、也可在工作日下班後),由各街道勞動保障工作站的服務人員,接受上班族辦理社保卡的申請,並代其辦理登記和發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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