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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凱恩股份在上海證券報發布澄清公告。 |
7月28日,經濟觀察報社發表聲明。 |
-關注焦點
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報道上市公司凱恩股份關聯交易內幕,遭到公司所在地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網上通緝。昨日,經濟觀察報社發表聲明,對『有人試圖借助公權力壓制輿論監督,威脅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強烈譴責』,並透露在報道過程中記者多次受到利誘、威脅。經濟觀察報表示,今日報社將把准備好的材料提交到中國記協,同時上報新聞出版總署。
昨天,浙江麗水市公安局表示,浙江省公安廳、麗水市公安局兩級警方法制部門專家已介入,省市警方將重新調查該案。對於是否撤銷對仇子明的網上通緝,警方正在調查核實中,將根據調查結果做出決定。據《南方都市報》報道,遂昌警方稱通緝記者程序合法。
據透露,仇子明已暫時離開北京,在『安全的地方』等待事件處理結果。經濟觀察報一位高層人士告訴記者,『仇子明現在很好,暫時不會有什麼危險。』
事件起因
批評報道記者遭通緝
7月27日晚,新浪微博有經濟觀察報記者發帖稱,『本報記者仇子明因言獲罪,其因報道上市公司凱恩股份關聯交易內幕,被該公司所在地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以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名,認定為刑拘在逃人員,現被全國通緝。』
昨日,《財經網》報道顯示,針對仇子明的通緝令,於2010年7月23日由遂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簽發,這份通緝令包括仇子明的出生年月、籍貫、地址、工作單位。其中表示:2008年以來,該犯罪嫌疑人利用網絡散布虛假信息及公開散發傳單,詆毀某公司,嚴重影響該公司生產經營,其行為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名。
從5月份收到舉報,至6月5日,經濟觀察報駐上海記者仇子明,報道了《凱恩股份偷天換日謎團》,稱凱恩股份在改制、土地轉讓以及上市公司資產轉讓中存在問題,涉嫌國有資產流失。
之後6月22日,仇子明再次發表《凱恩股份再調查:隱瞞的關聯交易》的報道稱,凱恩股份涉及的凱豐紙業收購以及另外兩宗對浙江亨寶德紙業的收購行為中,均可能存在關聯關系的嫌疑。
報社聲明
記者多次遭利誘威脅
昨日,經濟觀察報社針對『該報記者仇子明被列為刑拘在逃人員,進行網上通緝』一事,發出聲明稱,『深感震驚』,並對仇子明及其家屬的狀況深感擔懮,『我們相信客觀公正的報道原則應為仇子明和所有記者所遵循。』
聲明認為,凱恩股份負有准確、完整和充分信息披露的義務,公眾享有知情權,媒體有合法正當的輿論監督權利。並透露,『在報道過程中,相關當事人和記者多次受到利誘、威脅。對於有人試圖借助公權力壓制輿論監督,威脅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我們表示強烈譴責。』
同時,經濟觀察報社認為,當地公安機關作為掌握公權力的機構,應該審慎合法行使公權力,維護公民權利。聲明表示,將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捍衛媒體和新聞工作者正當采訪報道權,共同維護良好的輿論監督環境。
警方說法
將重新調查向媒體公布
昨日16時40分,記者聯系到浙江省麗水市公安局宣傳處相關負責人。一名詹姓副處長向記者表示,該事件發生後,浙江省公安廳、麗水市公安局非常重視。目前省市兩級警方法制部門的專家已經介入該案,省市警方將重新調查該案。對於是否撤銷對仇子明的網上通緝,詹副處長稱,警方正在調查核實中,將根據調查結果做出決定。
她表示,麗水警方承諾將對該案做出公正合理的決定,最終調查結果將向媒體公布。
昨晚,記者試圖6次撥通遂昌縣公安局局長葉金榮的電話,3次被拒接,3次處於長時間佔線狀態。
-各方說法
經濟觀察報:企業利用公權力打擊媒體
昨日,經濟觀察報副總編輯王勝忠對本報記者表示,這一事件,體現出凱恩股份是對媒體輿論監督權的藐視。
『我們是擔心這種公權力,被不當企業或者不法企業利用、打擊。從上市公司角度,凱恩股份的做法是極度不可取的。』王勝忠說,今日,報社將會把准備好的材料提交到中國記協,同時也會上報新聞出版總署。
5月份收到舉報材料記者進行采訪,直到昨天出現網上通緝一事,王勝忠說,(凱恩股份)和他們報社沒有做任何正式的溝通,甚至連一封律師函都沒有,『所以發生現在的事情,是說不過去的。』
對於已發報道的客觀公正性,王勝忠表示,他們追求的是准確和完整,新聞就是無限接近事實。他說,假如是負面報道,我們要求記者和當事的公司和人進行正面的采訪和溝通。『我們在做報道的時候,擬好了提綱給他,到公司總部采訪都有,被一幫保安陪著,到最後又不接受采訪。我們也到當地的相關部門,都不接受采訪,對我們來說,我們在能想到的范圍內做到更全面和平衡。』
凱恩股份:被惡意誹謗後向公安報警
昨日下午,凱恩股份董事會秘書田智強稱,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非針對某一媒體和個人,而是針對網上的不屬實說法。他同時堅稱,公司沒有利誘記者。
田智強說,公司已於6月8日發布了澄清說明。記者昨日在上海證券報上看到了『浙江凱恩特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澄清公告』。這一澄清說明發布於6月8日,所反駁的三項內容均來自6月5日經濟觀察報發出的《凱恩股份改制偷天換日證監局已展開調查》一文。
澄清說明稱,就近期有人利用網絡媒體,對本公司和凱恩集團有限公司進行惡意誹謗、誣陷的違法犯罪行為,凱恩集團有限公司已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遂昌縣公安局已於5月20日正式立案偵查。
對此,田智強強調,報警初衷不是針對某個人,也不是某個媒體,而是3月至5月期間,網絡或者博客,對公司的(不實)說法。
對於是否有利誘記者的行為,田智強稱:『這個你放心,我們沒有的。』有報道稱,記者曾表示留有利誘的證據的說法,田智強表示,『那得看是什麼證據』,『如果公司未授權的,那我不知道。反正我們公司層面是沒有的。』
-相關新聞
白領轉帖被警方帶走
據稱已被遂昌警方刑拘
在《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被浙江遂昌警方網上通緝的同時,7月27日晚,杭州某公司的財務總監瓮安餘因為在論壇上轉發仇子明的稿件被遂昌警方帶走。
昨日,瓮安餘所屬的杭州紫晶置業有限公司針對此事召開媒體說明會。該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瓮安餘2008年調任至該公司任財務總監,此前為麗水市財政局的公務員。7月27日11時30分,杭州市小營派出所的民警來到瓮安餘的工作地點,出示網上追逃文件的復印件,並說他是網上刑拘在逃人員後將其帶走。大約22時許,遂昌縣警方從杭州將瓮安餘帶回遂昌。
昨日8時,瓮安餘的妻子接到遂昌縣公安局的電話。遂昌縣公安局的民警告訴她瓮安餘已經被刑拘,拘留證將寄給瓮妻。當瓮妻問及拘留的原因時,當事民警並未透露任何原因。
該公司負責人表示,瓮安餘在公司擔任財務總監期間表現良好。根據該負責人掌握的情況,瓮安餘曾經把仇子明關於凱恩公司關聯交易內幕的稿件在網絡的一些論壇上轉載過,並非仇子明的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