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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09年年底,本市機動車保有量150萬輛,小客車保有量123.7萬輛。其中,市內六區機動車保有量69萬輛,小客車保有量57.6萬輛。
在小客車數量『一飛衝天』的同時,停車也在一夜之間成了『難題』。為緩解中心城區交通擁堵,對停車經營企業進行有效制約,遏制亂收費現象,本市出臺了《天津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方案》,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公示時間截止到8月3日。
停車『難』司空見慣
昨天上午,市民王先生開車和妻子到大胡同購物,由於地面停車位已經車滿為患,他只能到海河附近的停車樓停車。『停車樓的收費比地面停車貴,而且還要在裡面繞來繞去,非常不方便。』王先生無奈地表示,私家車雖然方便,但停車實在是個大難題。
2009年底,全市機動車保有量150萬輛,小客車保有量123.7萬輛。其中,市內六區機動車保有量69萬輛,小客車保有量57.6萬輛。根據市主管部門提供的數據,截止到2009年底,市內六區現有道路停車泊位33740個,公共停車場泊位3000個,公共地下停車場(樓)泊位3378個。相關部門表示,本市存車收費的主要問題是按次計費方式不合理,收費標准較低,不利於通過價格杠杆引導出行,緩解中心城區交通擁堵的作用不明顯。停車經營企業缺乏有效制約,亂收費現象嚴重,群眾和社會反映較多。
收費標准聽市民意見
為合理利用停車資源,加速停車場建設,緩解交通擁堵和『停車難』問題,根據《天津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規定,按照『中心城區停車收費高於邊緣城區停車收費、同一區域道路停車泊位收費高於機動車停車場停車收費』的原則,考慮市民承受力,擬采取計時停車為主、計次停車為輔的收費方式,實行不同區域有差別的收費政策,調整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標准。
為此,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天津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方案》向社會公布,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公示時間自7月30日至8月3日止,公示5天。請社會各界及公民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等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通信地址:和平區大沽北路157號,郵政編碼:300040;電子信箱:sfc@tjprice.gov.cn。
方案詳解
停車收費分區域分時段
《天津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方案》表示,將實行收費區域差別化,並劃分收費時段。收費區域差別化,即按照目前中心城區(市內六區)停車需求和交通狀況,擬劃分為三類區域:一類區域為市中心商業繁華區(如勸業場、金街、食品街、國際商場、小白樓、大胡同和大悲院等區域)。二類區域為中環線以內及其附近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如奧體中心、水上公園等區域)。三類區域為外環線以內,除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區域。上述區域四至范圍內的道路停車泊位由市公安機關施劃並向社會公開。
同時,擬實行計時與計次收費的時段劃分,即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日間7點至21點為計時收費時段,夜間21點至次日7點為計次收費時段。
醫院車站機場收費標准不變
《方案》中,擬實行醫院、車站、機場的機動車停放仍按現行計時收費標准執行,暫不做調整。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建築物配套停車場的停車收費,繼續實行市場調節價。交通肇事、違章被強制拖離現場的車輛,應按就近停放的原則處置,其收費標准按照所停放停車場的收費標准執行。
同時,中心城區旅游景點的機動車停放按照所停放停車場的收費標准執行。中心城區以外旅游景點最高停車收費標准為,小型車每半小時1元,大型車每半小時2元,停放8至24小時的,按照不超過8小時計收。
計時單位改為半小時
《方案》中,道路停車泊位、地面公共停車場和地下停車(樓)場收費標准各有不同,均按每半小時收費。如下表(計費單位:元/半小時):
停車場分類 一類區域 二類區域 三類區域
道路停車泊位 4 3 2
地面公共停車場 3 2 1
地下停車(樓)場 最高不超過3元
注:1、在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停放的大型車加倍收取。
2、咪表泊位按區域收費標准執行。
3、地下停車場(樓)按政府指導價管理,實行最高限價。
夜間收費也分三類區域
《方案》中,對夜間停車和夜間包月的收費標准也進行了明確規定。與日間收費相同,夜間收費標准也分三類區域,收費標准分別如下:
車型分類一類區域 二類區域 三類區域
夜間(元/次)
小型車 4
大型車 — 15 10
夜間包月(元/月)
小型車 150 120 90
大型車 — 450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