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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徑賽場之初,在短距離比賽中,規則允許每人搶跑1次。那麼,一場8人的比賽,理論上有可能在起跑9次後,纔可以將運動員罰出局。這樣,不僅白白浪費時間,而且使得比賽一步步走向乏味。
正常的起跑是,在裁判員起跑信號發出後,運動員方可起跑。但是,由於規則的『空子』是明擺著的,所以,無論是短跑還是跨欄,不少運動員常常鑽『空子』,采取『壓槍』搶跑戰術。
其實,『搶跑』是柄雙刃劍——你可以乾擾別人,同時也會給自己形成心理障礙,要麼再次違例,要麼起跑滯後——影響非常大,後果很嚴重。
2006年,世界男子百米跑紀錄保持者、牙買加選手阿薩法·鮑威爾在日本舉行的田徑大獎賽上由於兩次搶跑(一次是故意,一次是失誤)而被取消比賽資格,未能實現自己打破世界紀錄的願望。2008年6月9日,美國尤金田徑大獎賽男子110米欄,『中國飛人』劉翔因搶跑(教練安排的『搶跑』戰術),被取消比賽資格。
由此可見:采用『搶跑』戰術,往往得不償失;常常故意『搶跑』,最後傷及的可能還是你自己——在現行規則下『搶跑』,無疑是主動申領紅牌,自己把自己罰下場——謹記,在人生的賽場上也是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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