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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之聲記者調查發現,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北京已經統一了同城跨行和異地跨行的網銀轉賬收費標准,單筆最高收費45元。民生、招商等股份制銀行目前仍然將同城和異地轉賬費用分開收取,同城轉賬每筆最低只收2元。
記者撥打農行客服電話得知,今年4月1號,中國農業銀行就已經將網銀跨行轉賬的手續費進行了統一,原先異地轉賬收取轉賬金額的千分之五,同城轉賬每筆只收兩元,但統一之後,不論同城還是異地,都按照千分之五的標准收取:
在對其他三家國有商業銀行的調查中,記者發現,這些銀行也早已經在北京統一了網銀同城和異地跨行的手續費用,收費標准最高的是工商銀行,按照轉賬金額的千分之九來收取,每筆最高收費高達45元。
記者:我想問一下工行的網銀跨行轉賬是怎麼收費的?
客服:你是網上銀行的普通客戶嗎?
記者:對,普通客戶。
客服:這樣的話你要在網上銀行通過跨行匯款是按照匯款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九收取的,每筆業務最低是1塊8,最高45遠封頂。記者:同城的呢?
客服:同城的也是。無論同城還是異地,如果說涉及到跨行匯款都是按這個標准收取的。
民生、招商這些股份制銀行的收費就便宜多了,這些銀行依然實行的是網銀同城和異地轉賬按照不同的標准收費,收費最低的民生銀行,同城轉賬,每筆只收2元錢手續費:
相比之下,四大行的手續費不僅比股份制銀行高,而且統一上調了很久,大多數普通客戶卻至今仍然不知。農行客服對此是這樣解釋的:
記者:這個規定公示了嗎?沒告訴我們?
客服:3月中旬的時候網點對外貼出的公示,在網上沒有。
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銀行收費服務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各商業銀行不僅要在營業場所公告,還要在網站公示、在媒體公告,並通過宣傳材料、對賬單、櫃臺工作人員告知等多種方式向客戶充分告知。 (記者梁盛)
多家銀行信用卡掛失費達50元被指綁架持卡人
【關注理由】
『感覺我們就像是被銀行綁架了!』連日來,媒體陸續報道了今年以來銀行提高同城跨行取款手續費,開收貸款手續費、提前還貸的貸款賬戶管理費,名目繁多的銀行收費,引發市民爭議。昨日,福州王女士又反映了一個新情況:多數市民認為信用卡掛失費太高了,可偏偏又沒辦法不交。
記者獲悉,目前銀行收費項目已達上百種,而且還有不斷增加的趨勢。對於銀行收費,市民普遍反感的有收費項目過多、費用過高、強迫消費、不公示、服務跟不上等五方面。
不繳掛失費,賬戶就不安全?
『掛失個賬戶,要50元,也太貴了吧!』福州王女士說,上個月,她的信用卡丟了,她趕緊到銀行掛失,以為掛失費最多只要10元,可沒想到工作人員卻獅子大開口:『掛失要收50元,補卡免費。』
重新辦張卡免費,掛失卻要50元,王女士無法接受,讓銀行將賬戶凍結,並要求銷戶。銀行工作人員卻稱,申請銷戶到銷戶之間需45天時間,如果在凍結賬戶的情況下直接銷戶,這45天的風險由持卡人承擔;如果辦理了掛失,則風險由銀行承擔。『這賬戶都凍結了,還有啥風險呢?』王女士認為,自己被銀行『綁架』了。
記者撥打該銀行客服電話了解到,情況確如王女士所言。隨後,記者又撥打了多家銀行客服電話得知,各銀行信用卡掛失費多在40元以上,高的還達到60元;信用卡丟失掛失後,風險由銀行承擔,凍結乃至銷戶後萬一發生風險都由客戶自行承擔。
銀行卡收費,名目繁多
福州張小姐算了筆賬,她說,養張銀行卡,一年得花近百元。銀行卡每年需交10元年費,每月2元的短信服務費,一年共計24元。
『上個月,我急著用錢,跨行取了1萬元,手續費被收了16元。』她說,很多ATM機每筆最多取2500元,1萬元得取4次,『好貴啊』。
3月份時,她在外地差,出取款6000元錢,手續費又花了30元,加上感覺磁條點壞,有前幾天去銀行換張卡,花了工本費5元,『這樣算,今年這來張卡到現在已經花了85元了』。
粗略算來,客戶辦一張銀行卡,按照每年發生一次金額為2000元的跨行取款和異地取款計算,共需支付工本費年費、手續費至少22元。如辦理了手機短信服務,則需每年24元的服務費。加上打印存款清單、跨行跨地區存取款客戶匯款或轉賬以及銀行卡丟失或密碼遺忘等意外情況則一張銀行卡的持卡成本為每年近百元。
此外,信用卡的收費項目就更多了。一家國有銀行的官方網站列出了該行信用卡12條收費款項:40元的掛失費、15元的補卡費、從50元到200元不等的年費、從1%到3%不等的櫃、臺取現手續費、1%的ATM取現手續費、175美元一張的境外緊急補卡手續費、每份5元的補制對賬單手續費、日息萬分之五、的循環信用利息、按返還金額的5?收取的貸方餘額返回手,續費、20元的信函/制卡/密碼等加急處理費、超過信用額度部分的5%的超限費、15元一張的查閱境內簽購單手續費。
收費項目,7年增了數十種
對於銀行紛推收費項目及提高收費標准,銀行業人士也顯得無奈。在榕一位銀行業人士說,近來,隨著銀行擴張和存貸差收入的減少,銀行的成本提高了很多。
在榕銀行業人士透露2003年我國頒布新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因規定部分服務價格可實行市場價,成為商業銀行舉起收費大旗的武器。銀行收費時間也正是始於2003年,從當年開始,四大國有銀行開始相繼收取,ATM機跨行取款2元/筆的手續費。
他說,自2003年至2006年,收費項目增加近20項,小額賬戶管理費、借記卡年費等新增的收費項目,都是那三年間開始收取的。2006年後,尤其是近兩年,收費項目激增,現在銀行大大小小的收費項目加起來已有近百種。
部分收費涉嫌違法
銀行對於收費項目究竟是否擁有自主定價權?銀行認為,根據《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除了少數被規定為政府指導價的項目外,其他都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銀行自主定價。
對此,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銀行現有的一些收費項目,已經違規。例如,《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對人民幣儲蓄開戶、銷戶、同城的同一銀行內發生的人民幣儲蓄存款及大額以下取款業務收費。顯然,小額活期存款賬戶收費已違反了這一規定。
現有收費項目,也存在相關法規『打架』的現象。例如跨行取款費曾在1999年頒布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中設置2元上限,但2004年3月執行的《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中卻又定出3.6元的標准,以上兩個規定都未廢止,二者明顯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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