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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砸玻璃、爬陽臺、捅門鎖、撬護欄、翻窗戶……為了入室盜竊,四名男子用盡各種手段,花樣頻出。日前,河東法院審理查實該團伙共作案15起,涉案金額4萬餘元,一審以盜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8年不等。
四名被告人韋某、蘇某、黃某、趙某均系外地來津人員,年齡在35歲上下。
2008年,韋某率先來津『單乾』,6月至8月間先後5次潛入被害人家中盜竊現金及手機、攝像機、MP3等。其中一起案件中,韋某以卸窗戶玻璃手段進入一家小賣部內,竊得現金3000餘元,並盜走香煙120餘條,價值6000餘元,全部變賣揮霍。
2009年初,韋某與同鄉黃某、蘇某、趙某結成團伙,在1月至4月間,交叉結伙作案10起,專以室內現金、小型家用電器和數碼產品為盜竊目標,得手後銷贓變賣。
日前,四人先後落網。河東法院經審理認定,韋某參與盜竊11起,涉案金額30000餘元;蘇某作案3起,涉案金額10000餘元;黃某作案5起,涉案金額4600餘元;趙某作案4起,涉案金額2600餘元。
法院認為,韋某、蘇某無視國家法紀,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黃某、趙某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四人行為均構成盜竊罪。綜合四人犯罪事實、情節、社會危害性及認罪態度,一審判處韋某有期徒刑8年,罰金50000元;蘇某判刑5年,罰金20000元;黃某判刑2年6個月,罰金7000元;趙某判刑2年,罰金5000元。(記者解金釗通訊員王琪范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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