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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則『國土部出爐1457宗閑置土地「黑名單」』的新聞引人關注。不過,很快便出現了『闢謠』的聲音。
『土地閑置』的現象已不是新聞。而此則消息之所以會引發熱議,最主要的原因是這樣規模的閑置土地如果是真的,將會對當前正處於博弈當中的房地產走向產生影響;也是對國家調控房地產決心的考驗,給仍在遭受高房價煎熬的百姓多了一份期待。
當然,期待不能僅僅局限於短期內的房價調整,更要著眼於現象產生背後的原因,否則只會陷入『周而復始』的惡性循環當中。在『閑置』問題上,開發商當然難辭其咎。由於存在巨大的利潤空間,且囤地成本極低,加上相比較房價的變化,地價的異動往往不直接刺激『百姓的神經』,因此開發商們對於這樣一種可以『坐地昇值』的行為趨之若鶩。於是,他們一邊抱怨供地緊張造成價格上揚,最終推高房價;一邊卻又造就了一個又一個『地王』,大量囤積土地。
然而,如此的『兩面三刀』,也不能僅僅歸罪於他們。對於以牟利為目標的企業而言,如果『囤地』比蓋樓賺錢,那又何必去勞心費神地蓋樓呢?看來,要解決這一問題還得從更要害處下手。
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國土部門。作為監管機構,對於此等現象的發生自然負有責任。然而他們也有難言之隱,因為雖然肩負著監管重任,但對土地清查只起監督、督促作用,具體工作的落實還要依靠各級各地的政府主管部門。
於是皮球又被踢給了地方政府。在房地產利益鏈條上,獲益最大的恰恰正是不少地方的政府,甚至連開發商也只能位居其次。在『土地財政』的驅動下,地價的飆昇是以往政績考核下地方政府都樂見甚至盼望的,而囤地恰恰能助推地價上漲。因此,不到萬不得已,地方政府不會動開發商的『奶酪』。
例證便是,雖然國家早有規定,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但在實際操作中,又有多少地方動了真格呢?
實際上,嚴查閑置用地早已不是一次兩次,但每次都顯得『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或者是『隔靴搔癢,走走過場』。
必須承認,此輪房地產調控決心之強、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希望這一次,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能夠真正『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不要又放開發商一馬,辜負百姓的信任。□文/尚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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