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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物喪志。一句成語說明古人對『玩』是警醒的。
歷史發展了,『玩』也向深度和廣度發展了。白天玩,晚上玩;在家玩,班上玩;國內玩,出國玩;大人玩,小孩玩。無處不有玩,無時不在玩。我們知道,玩,要是超出了它的度,不但要喪志,而且還會『玩』出『病』來,有的甚至把命都『玩』掉了,不亦悲乎。
君不見,有那飛出國門、衝出亞洲、走向世界的『玩』。報載:某考察組在香港白天游山玩水,晚上玩夜總會、酒吧,結果『玩』出『病』來了,組長追究刑事責任,其他人也都受到黨紀政紀處分。這些人不僅喪失了個人的志,還喪失了國家的格。
有立足本職、找准目標、有的放矢的玩。這類『玩』大都是下屬與上司『玩』,推銷員、采購員與廠長經理『玩』。他們借『玩』搭橋,私欲唱戲。據說,某一推銷員與一廠長『玩』,一夜之間,推銷員『玩』進了數萬元。結果也『玩』出『病』來了,兩人同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有燈紅酒綠、紙醉金迷、及時行樂的玩。他們大多是腰纏萬貫、揮金如土之輩。此輩不但『玩』物,而且『玩』人。『玩』人喪德,臭不可聞。
有通宵達旦、方城鏖兵的玩。結果有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追悔莫及!亦有有學不上、荒廢學業、走上犯罪道路的玩。
誠然,社會主義的生產目的就是為了不斷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需求。在物質文化生活提高之後,適當地玩玩是無可厚非的。這樣的『玩』不但有益健康,還可以提高人們的工作效率,何樂而不為呢!然而,飽食終日、沈湎於過度的『玩』之中,有的甚至還是犯法的『玩』,那就不是『病』從『玩』入了,還可能命從『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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