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為加強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管理,保證資金合理有效使用,本市近日出臺《天津市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管理辦法》。
該管理辦法規定:城鄉醫療救助資金是指通過各級財政預算、福利彩票公益金以及社會各界捐贈等多渠道籌集的,用於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城鄉特困救助人員、農村五保供養人員以及市、區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協調推動小組共同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給予醫療救助的專用資金。救助對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就醫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給予門診醫療救助。
一、門診就醫及住院期間如何受助
救助對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本市相關規定執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單位繳費部分由救助對象所在單位繳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的參保資金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貼資金中解決。
救助對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就醫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給予門診醫療救助,救助最高限額為:城市『三無』人員、農村分散供養五保對象每人每年200元,其他救助對象每人每年60元。
救助對象在住院(含門診特殊病)治療期間,各項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在報銷封頂線內按一定比例給予救助,醫療救助對象中重度殘疾人的救助標准,在基礎救助比例上增加5個百分點。
對各區縣醫療救助定點一級醫院開展免收救助對象住院押金工作的,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撥付一定數額的周轉金。周轉金標准由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各區縣醫療救助對象人數於每年一季度前核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撥付。
二、救助資金專賬核算專戶管理
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納入各級財政年初預算,按照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當年資金結餘,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當年資金超支部分,通過市財政專項經費墊付解決。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要對本市救助對象醫療費用實際支出情況進行分析,建立籌資標准的動態管理機制,當年資金支出缺口超過籌資總額的15%時,經市政府批准,提高市、區兩級財政的籌資標准,適時調整醫療救助政策。
三、資金使用情況定期公布
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以及救助對象、救助金額等情況,將通過張榜公布和新聞媒體等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必須用於城鄉救助對象的醫療救助,嚴格按照政策規定使用醫療救助資金,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和提高救助標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救助資金。(記者姜艷秋通訊員崔憲偉)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