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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河南省沈丘縣一吳姓男子介紹他人買賣做煙花的爆炸物,在返回的途中,炸藥自燃起火爆炸,造成4死1重傷。8月8日,這起非法買賣爆炸物案塵埃落地,被告人吳某被判處重刑。
據悉,被告人吳某系河南省沈丘縣北郊鄉某行政村村民。吳某所在的村裡有一些生產煙花爆竹的廠子,吳某為這些廠子聯系些客戶,自己從中謀取利益。2009年8月25日,吳某接到河南省上蔡縣朱裡鎮某行政村高某、劉某、黃某、高某某等朋友打來的電話,讓其聯系買些炮捻等物品,吳某爽快地答應了下來。
通過吳某的介紹,高某等四人共從沈丘縣北郊鄉村民吳某家私自購買引線11包(每包50捆,每捆900—1200根,每根長1—1.07米)。2009年8月25日夜裡11時,高某等五人在返回上蔡縣途經項城市時,在項城市迎賓大道與花園路交叉口,炮捻因自燃起火發生爆炸,致使高某當場死亡,其餘四人受傷。後高某、黃某、劉某在治療過程中於2009年年9月、10月相繼死亡,司機張某經鑒定為重傷。經鑒定,引線內裝藥為煙火藥(每米引線內裝藥量為0.3克)。案發後,被告人吳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賣主吳某批捕在逃。
河南省項城市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吳某違反國家有關爆炸物管理的法律、法規,介紹他人非法買賣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告人吳某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記者楊大勇通訊員牛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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