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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記者昨天從河北省衛生廳獲悉,《醫療衛生服務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已於8月1日起正式實施,醫療機構應向社會主動公開三類信息,公開不實信息將受到處理。
醫療衛生服務單位應向社會主動公開三類信息是: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信息;反映醫療衛生服務單位設置、職能、工作規則、辦事程序等情況的信息;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辦法》特別規定,醫療服務中患者使用的藥品、血液及其制品、醫用耗材和接受醫療服務的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及醫療總費用等情況,應向患者或其家屬提供公開查詢服務;需要事先告知信息並簽署知情同意書的相關信息,應主動告知患者或其家屬。
醫療衛生服務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依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若出現不按規定履行信息公開義務,或公開內容不真實、弄虛作假,欺騙服務對象,或公開不應當公開的信息等情況,將受到相應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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