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大娘告訴記者,不久前,她去杭州道上的一家銀行網點想辦理存款業務。銀行工作人員向她介紹有一種『新的定期』正在做活動,條件和定期存款差不多,並告知只要把錢存進去,就可以贈送一桶食用油和一個高壓鍋。王大娘當時以為這也是該銀行的存款業務,就辦理了相關手續把錢『存』進銀行。回家後,家人看明白了合同單據,她纔知道自己買的是理財產品。第二天,王大娘把食用油和高壓鍋都退給該銀行,並要求取回『存款』。銀行卻表示,根據合同,『錢』必須在到期日贖回。經過多次交涉,最終該銀行答應『特殊處理』取消合同,但需要一個月後纔能把錢退給王大娘。
市民劉大爺說,基本上每次到銀行存錢,都有工作人員推銷理財產品,一些小銀行推銷得更厲害些。理財產品可不好買,裡面密密麻麻的條款能把人繞迷糊,我們老年人更搞不清。
針對這種情況,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銀行辦各種理財產品已經多年,一些銀行為了提昇業務,會向儲戶推銷這種產品,並且一再宣稱這種產品如何如何好。其實工作人員宣稱的年收益往往是預期收益,最終產品的收益還要看具體情況。他提醒市民,在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不應該只看宣傳單頁,儲戶應當看清合同約定,只有合同與其宣傳相符,儲戶纔應考慮購買。(見習記者嚴玉霞)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