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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8月09日訊
近日,三門一個村的24位村民和另一位村民對簿公堂。這麼多村民大動乾戈地打官司,為的是8雙象牙筷。
這個村叫陌更村,位於三門縣亭旁鎮。在村裡,蘆姓是大姓,而這8雙象牙筷,跟這個家族的歷史有點關系。
為筷子起糾紛從去年開始,原本和睦相處的蘆氏族人之間發生了衝突,一邊是蘆賢國等20多個族人,另外一邊是蘆方明一家。
蘆賢國等人說,這8雙象牙筷是祖上傳下來的,在族人看來非常珍貴。按照祖宗傳下來的規矩,這8雙象牙筷一直由蘆氏族人輪流保管,共同使用。每年的清明節,族人們一起吃清明酒,保管者將筷子拿出來,供大家欣賞。1991年,當時的村委會主任蘆方明被推選為新一任的象牙筷保管人。
按照蘆賢國一方的說法,去年蘆方明制造輿論,說象牙筷保管了20年後,就歸他所有了。因此,他們多次要求蘆方明拿出筷子,但蘆方明始終不肯。
今年春節,為了這8雙筷子,雙方還發生了打架事件。
為什麼蘆方明不肯拿出筷子呢?蘆方明說,他和蘆賢國等人雖然有著共同的祖先,但這象牙筷只是他們一家的祖傳遺產,並非雙方老祖宗傳下的共同財產。
法院駁回起訴今年6月底,蘆賢國等人把蘆方明告上三門法院。8月3日,三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上,原告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判處筷子歸原被告共同所有,並由原被告雙方推舉一人進行保管。被告方認為,象牙筷屬於蘆氏族人共有的說法缺乏證據,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不應該由法院來受理,也不應該由法院來確定象牙筷保管人。
另外,被告方還提出,目前蘆氏家族的後代至少有幾百人,而起訴的原告加上被告纔20多人,要打這場官司,就該讓所有的蘆氏後代都參加進來。
最後,法院認為原告方提出的訴訟請求不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
法官的話法官在庭上說,法院作出駁回原告起訴的裁定,並不是在象牙筷的歸屬等問題上認可被告方的主張,而是鑒於法律的相關規定,法院不應該受理這起案件。
『你們為這8雙筷子而大動乾戈,你們的老祖宗肯定也不願意看到。』法官最後說。
據臺州晚報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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