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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開冬
《東方早報》2010年8月3日載,廣東東莞對地下色情行業加大整頓力度,引發一波接一波的掃黃風暴,有的地下色情行業索性給下面的小姐集體放假旅游。
客觀地說,開展嚴打『涉黃』行動中都能取得或多或少的成績,可『一陣風』過後地下色情服務往往又卷土重來,甚至較此前更為猖獗,直至一次新的更大規模的掃黃行動被逼著展開。面對這司空見慣的場面,難怪有的群眾會說,『現在政府掃黃雖然很厲害,但是以前也掃過不是沒有壓下去嗎?估計過不了多久又會跟以前一樣的。在地下色情從業人員眼中,也覺得沒什麼可怕,在她們看來,掃黃就像一陣臺風,躲過去就能安全一陣子。
各地警方開展的一波又一波的『掃黃』行為,似乎也從來沒有停止 過,但色情娛樂業卻是屢打不死。這固然與一些地方公安部門平時對『掃黃』工作重視不夠和好大喜功有關。一些地方公安部門平時不狠抓整治工作,平時工作可就輕松多了,待上級督促了,纔想到來個突擊嚴打涉黃案件,打個措手不及,讓媒體報道一下,好彰顯一下明顯的嚴打效果,讓自己的臉上增光,豈不兩全齊美?
更深層次地說,既有部門利益和少數人的利益,又有地方政府利益的利益糾結在裡面,有了這些『利益鏈』,纔導致『涉黃』打擊的力度大,而反彈的力度也大,纔是色情娛樂業屢打不死癥結所在。俗話說,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針對公安機關的不時的打擊,那些色情場所的經營者,就必然要想方設法拉攏收買公安部門有關人員和高官來充當他們的保護傘。甚至有的公安部門以此收取保護費搞創收 ,而對有的色情活動視而不見。有的實際上就是公安系統的家屬或官場上的人自己辦的。每當有檢查和行動時,就即時地通風報信,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坐地分金。還有就是公安部門害怕自斷財路,不想把它掃除乾淨。『涉黃』嚴打,抓的全部是那些路邊小店和那些沒有背景、沒有孝敬的場所;打到的都是些『小魚蝦』,而那些四星級、五星級的大酒店、有背景、有關系、後臺硬的、真正的『大魚』在警方一波又一波的『掃黃』行動中基本上都成了『漏網之魚』,也就不足為怪了。還有在東莞大概有10多萬的小姐數量。整個地下色情業和其直接、間接的關聯產業,每年產生接近400億元左右的經濟效益,而整個東莞去年的GDP為3700多億元,所佔比重那麼大,當地政府真的捨得動手『斬草除根』嗎?下不了狠手,又怎麼獲得實效,更談不上根治』 ?
當然,這種現象絕不僅是廣東東莞纔存在的。假如對這些『涉黃』的『利益鏈』問題不能有效地斬斷,並采取針對性措施,那麼每次『掃黃』行動,就未必真能夠做到全面開展『掃黃』行動,就未必真能夠做到『違法必究』,不留死角,對每件涉黃案件就未必真能夠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進行嚴格處理,那麼,一陣風過後卷土重來也就不足為怪。因此,要想掃黃抓出成效,又能鞏固成果,最需要做的事是斬斷『利益鏈』,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清除『掃黃』障礙,纔是長久之策。就東莞來說,首先,當地政府要重視『掃黃』工作;其次,部門要嚴於執法,並且工作要常態化;再者,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於包庇涉黃涉賭違法犯罪,甚至充當『保護傘』的黨員乾部、公務員,要嚴格查處,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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