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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海關總署網站消息,海關總署日前就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發布公告,從9月1日起,對個人郵寄物品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而此前這個標准最低為400元,此次被認為將增加海外代購成本。昨天,海關總署對此作出回應。
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進口稅稅額
解讀 進出境郵遞政策調整原來規定對寄自港澳地區的個人郵寄物品,應征進口稅稅額為400元以下的免征稅;寄自港澳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應征進口稅稅額500元以下的免征稅。從9月1日起,取消對港澳和其它地區的區別管理,不再區分『港澳地區』和『港澳地區以外』,只要物品的應征進口稅額在50元(含50元)以下,海關予以免征,超出部分按規定征稅。
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的限值維持不變,即『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如果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雖超過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仍可按照個人物品辦理手續,不需要以進出口貨物形式辦理通關手續。
關鍵詞 『50元』是稅額不是價格對於50元免稅額,一些市民將新措施理解為『寄進來價值50元的商品就征稅』。實際上,『50元免稅額』是指『應征稅額』。對於『應征稅額』海關有一份《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目前使用的是2007年6月海關總署修訂的版本,今年9月1日的政策調整涉及對這張《價格表》的修訂。
《價格表》給每一種商品列出一個『完稅價格』以及相應的『稅率』,例如『香水』在表中的『完稅價格』是100元人民幣,『稅率』是50%,即郵寄入境的任何牌子任何品種的香水,海關統一按100元一瓶計算,乘以稅率50%,其『應征稅額』為50元。按原來的規定,一次寄10瓶依然免稅,而新規定實施後,想免稅的話,一次只能寄一兩瓶。
海關回應 代購屬經營必須納稅針對為什麼要出臺此次公告,海關總署負責人回應稱:一是大部分進境郵件不再是親友間饋贈的物品,海關當初制定的優惠政策對照顧僑眷需求的作用已經弱化。二是進出境郵件的性質已向交易性質的商品為主轉變。特別是最近一段時間,網購、郵購、海外代購等業務發展迅速。一些不法分子企圖將所經營的進口貨物拆分成多票,偽報為個人物品,利用個人物品免稅額優惠規定,通過郵遞、快件渠道進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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