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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最近一些地方汽車銷售、汽車配件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生產、銷售、使用假冒偽劣汽車配件,虛假宣傳,商業賄賂,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工商總局、交通運輸部、質檢總局日前發出通知明確,進一步加強汽車銷售行為以及汽車配件質量監管,而其中有關於『制止經營者違背購買者意願搭售商品』的規定則直接把矛頭對准了經銷商變相加價銷售的行為。
緊俏車型變相加價
這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汽車銷售行為以及汽車配件質量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要進一步規范汽車銷售合同,積極推行汽車銷售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處理『霸王條款』,要加強行政指導,綜合使用行政告誡、行政建議等措施,制止經營者違背購買者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的行為。也就是說,汽車經銷商違背汽車消費者的意願,以各種形式搭售裝具或其他產品的行為將被制止。
由於部分車型供給緊張,汽車消費市場長期存在消費者『加價買車』、『買車搭售裝具』等現象,不少想盡快提車的消費者都有『被搭售』的經歷。記者從本市多家汽車專賣店了解到,本市汽車市場搭售的內容五花八門,除了汽車裝具,DVD導航或者強行綁定各種保險都在搭售范圍之內,價格也從2000元到2萬元不等,有些熱銷車型的搭售裝具和加價金額甚至超過了5萬元。『裝具率』甚至成為某些專賣店考核銷售人員業績的標准之一。
業內人士認為,這些搭售的裝具往往質量難以保障,出了問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維護。但記者走訪多家汽車銷售4S店時發現,許多遭遇『搭售』潛規則的消費者為買到新車常常選擇沈默。而消費者一直買變相加價的賬的根本原因,還在於消費者消費行為不理智。由於對某個車型的偏愛,或者過分誇大對汽車的需求感,讓消費者接受了購買裝具提車這種不合理的現象。
車商采取回避態度
對於這項政策,經銷商們大多采取『回避』態度。
『這是市場行為,消費者願意接受加買裝具提前提車。』一家4S店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目前並沒有接到相關禁止變相加價的通知,『我們的車仍然需要加2000元以上的裝具纔能提到現車』。另外,車價漲跌頻繁,有的車商表面上下調車價,但仍然要加裝具纔能提車,這也讓經銷商擔心,相關部門的這份好意恐怕很難落實到具體的操作層面。
《通知》中還明確,專賣店強售保險收好處費的商業賄賂行為也將被嚴查。通知要求各地查處汽車品牌經銷服務店、汽車交易市場以各種虛假表示、虛假宣傳誤導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同時結合治理商業賄賂,嚴查汽車品牌經銷服務店利用為消費者辦汽車按揭貸款、汽車保險等服務之便,收取金融服務公司、擔保公司、保險公司所謂『返利』、『好處費』的商業賄賂。同時,還將督促汽車企業嚴格執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公布新車型維修技術資料,指導經營者明示汽車配件生產商、配件價格、服務價格等信息。
新報記者門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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